舒城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20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84号令)、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财发〔2017930号)精神现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包括哪些项目及扶持范围?

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二、问: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对象是什么

答:农业综合开发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三、问: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用于哪些建设内容

答:(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

(三)田间道路建设;

(四)防护林营造;

(五)优良品种、先进技术推广;

(六)种植、养殖基地建设;

(七)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和厂房建设;

(八)农产品储运保鲜、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建设;

(九)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国家农发办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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