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1 19:46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财政厅

《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精神,现就我县2015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建设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致富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繁荣农村文化,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

由县局统一组织,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因地制宜购置歌曲、影视节目、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更换、配置机顶盒,保障网络畅通, 开展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

(二)农村文化活动

由县局统一组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为全县394个行政村每村送1场正规演出,511月开展,各乡镇要做好演出场地选择、观众组织,演出期间安保、演出宣传、演出质量监督等工作。

(三)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按照省统一招标价格,市局统一选定的出版物目录,县局和新华书店签订供货和配送合同,为全县394个行政村农家书屋补充更新100种以上出版物,各乡镇、村要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

(四)农村电影放映活动

由县电影公司为每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大力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不断提高质量,完善服务、改进管理,建立完善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电影公共服务体系。

(五)农村体育活动

由县体育局组织实施。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三、资金筹措

全县394个行政村,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我省提标到1.2万元,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配套30%,县配套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县财政按1:1分担。资金使用由县局分项目组织实施支付,其中农村体育活动资金拨付县体育局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二)狠抓落实。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及运营管理养护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与管理。

(三)加大整合。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坚持统筹建设、合力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发挥好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水平和惠民服务效益。

(四)规范程序。以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为实施主体。由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制定资金使用细则,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五)加强督导。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年中抽查、年终督导。通过严格的督导与验收程序,确保工程建设按质按期完成,使文化民生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惠民工程。

2015年5月26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