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峰乡高峰村太和组大自然村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
公告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高峰乡高峰村太和组大自然村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高峰乡高峰村太和组大自然村庄道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3月9日批复实施,实施地点为高峰村太和组,建设内容为长0.852公里,宽3.5米,厚0.2米路面硬化,计划总投资34.08万元。
二、项目实施结果
项目于2020年10月26日完工,已按实际建设工程量建设完成。
三、项目验收结果
2020年10月29日经高峰乡人民政府验收通过。
四、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34.08万元。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硬化路面≥长0.852公里,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13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满意度≥99%。
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舒城县扶贫开发局
高峰乡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舒城县扶贫开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00,邮箱:ahscfpb@126.com,通讯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西路县扶贫开发局;
高峰乡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4-8497100,邮箱:scxgfxfpb@126.com,通讯地址:高峰乡五桥街道;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高峰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