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系电话 |
机构负责人 |
机构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机构职责 |
1 |
0564-8497100 |
胡青辰 |
党政办公室 |
8:00-11:30 |
舒城县高峰乡山河路乡政府一楼办公室 |
1、传达接取文件通知、发文起稿、文字材料等,承办和综合协调镇党委政府各项日常工作; |
2 |
(拨打党政办电话0564-8497100) |
黄俊 |
党建办公室室 |
8:00-11:30 |
高峰乡山河路五桥街道交叉口乡政府二楼靠右边楼梯办公室 |
1、负责基层党的建设; 2、指导组织人事; 3、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 4、社会工作、人民武装、群团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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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564-8499301 (或拨打党政办电话0564-8497100) |
洪海波 |
平安法治办公室 |
8:00-11:30 |
高峰乡五桥街道社保大楼四楼410办公室 |
1、负责“一站三中心”综治工作平台的运行保障和日常管理; 2、组织开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 3、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反邪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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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拨打党政办电话0564-8497100) |
刘海波 |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8:00-11:30 |
高峰乡五桥街道社保大楼四楼西2办公室 |
1、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进行监测评估; 2、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 3、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化、和美乡村建设、“四好农村路”、农户建房等工作; 4、负责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商务、科技金融、“双招双引”、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生态环境等工作; 5、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落实乡财县管、村财乡管兑现涉农补贴和民生财政政策; 6、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票据、债权债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及大额固定资产方面的内审工作; 7、参与财政资金招投标采购管理、工程项目审计及竣工决算等工作。负责监管国有集体资产,做好投融资工作和“三资”管理等工作。 |
5 |
0564-8688132 (或拨打党政办电话0564-8497100) |
胡青辰 |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
8:00-11:30 |
高峰乡五桥街道社保大楼大厅 |
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民政、残联、教育、卫生健康、体育、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务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2、负责乡镇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平台的运行保障和日常管理; 3、负责县政府依法授权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4、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的规划、宣传推介和组织实施; 5、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配合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管理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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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564-8497100(党政办电话) |
汪柱峰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8:00-11:30 |
高峰乡河苑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1、负责县政府依法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承接和落实; 2、综合协调辖区内县直部门的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以授权委托或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区域综合执法; 3、负责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处理各类应急事件; 4、承担《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规定的乡镇消防工作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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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564-8553040 (或拨打党政办电话0564-8497100) |
陈金仓 |
司法所 |
8:00-11:30 |
高峰乡五桥街道社保大楼前司法所办公大厅 |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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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或拨打党政办电话0564-8497100) |
查贵旭 |
舒城县高峰乡自然资源和管理规划所 |
8:00-11:30 |
高峰乡河苑路高峰派出所西国土所 |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具体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协助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各类建设用地申请的实地调查,并负责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初审报批手续。 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作好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调查并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或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各项规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 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出处罚意见;做地质灾害预防,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好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做好辖区内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的管理。 承办县局和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