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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1 09:54 信息来源:舒城县高峰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村(居):

    根据县人大常委文件精神要求,推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特制定高峰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实施方案。

    一、代表小组编制

    全乡共设5个代表小组,编制如下:

    1.普明代表小组(普明、高阳、青松村)共12人

    活动地点:普明村

     斌  汪 林(女)  阮宜萍(女)  李庆会

    吴劲松   曾一祥    张广松     朱玉芳(女) 

    王晶晶  曹松林    曾兆醒(女)   姚士荣

    2.东港代表小组(普庆、东港、徐湾村)共12人

    活动地点:东港村

    程旭玲(女) 李明杰  佘云霞  张跃武 汪 涛

    祝玉梅(女) 黄冬晖  杜先存(女) 张 平(女)

    徐漫漫(女) 黄书梅(女)  汪守余 

    3.明花代表小组(明花、百花村)共10人

    活动地点:明花村

    杨世贵 赵    黄国红(女)  张 苇(女)  江 瑞(女) 

    周礼奎 徐    潘明星  秦芳芳(女) 汪光荣(女)

    4.高峰代表小组(新旗、高峰、朱湾村)共15人

    活动地点:高峰村

    霍玉婷(女) 朱苏安 朱哲存  许召纪 黄自周    

    陈金应  金远胜  叶俊霞(女)  郑立艮(女)  汤凤奇

    张朝阳  胡琳玲(女)  张鹏飞  毕克芝(女)      

    5.街道代表小组(古塘、西港、陶湾、街道)共13人

    活动地点:街道居委会

    方存春  周家胜  许令勤(女) 汪本军 程婷婷(女) 

    裴学宏 高先宝 汪加才 王雷雨 胡孝俊  董知颖(女) 

    陈昌余  郑荣芳(女)

    二、代表小组活动要求

    代表小组活动按照上级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三项活动”的要求开展。各代表小组每个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代表小组活动,在第一季度代表小组活动时推选出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确定代表小组联络员。

    (一)“一个载体”

    “一个载体”即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是闭会期间人大代 表活动的主要平台。代表小组活动室按照“六有”要求,抓好规范化建设。

    一有活动场所。代表小组应有固定活动场所,即代表小组活动室。活动室由乡财政出资负责筹建,活动室所在地的村配合实施,于3月底前按照有活动场所、活动专栏、活动计划、活动档案的基本要求,初步完成代表活动室的规范化建设。

    二有活动专栏。要把本代表小组内所有代表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活动制度统一制成专栏并公开。

    三有活动计划。乡人大主席团对代表小组活动进行组织和指导,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本地中心工作,提出年度代表小组活动的总体意见和要求,由代表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及时公布,代表小组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四有活动档案。代表小组应建立完整的活动档案,重点建立“四簿”,即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登记簿、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登记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登记簿,详细记录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

    五有服务保障。乡人大主席团负责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乡政府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及误工补贴,每名代表每年履职补助为2400元,每个代表小组活动经费按照小组内代表数每人四百元小计后加上一千元给予发放(未按要求次数开展代表活动的,扣除相应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全程做好服务保障和业务工作。各代表小组组长要负责召集和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各代表小组联络员要协助组长做好联络工作。

    六有活动实效。通过开展小组活动,形成集中视察意见、 专题调研报告以及代表议案、建议,不断提高活动实效。

    (二)“两项制度”

    1.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

    1)明确时间地点。按照每年两次的基本要求,代表小组要确定代表接待选民日,并提前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代表接待选民地点一般安排在代表小组活动室,也可以到原选区确定接待地点。接待选民活动由代表小组内的代表轮流参加。

    2)认真接待选民。代表接待选民时要持代表证。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在确定的接待日接待选民;二是主动到选区联系选民。两种接待方式都要将选民反映和收集的问题和意见统一进行归纳整理。

    3)力求取得实效。代表在对接待选民时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后,由乡人大主席团交乡政府办理。办理结束后,乡人大主席团及时向选民反馈办理情况,并负责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1)述职范围。县乡人大代表述职按选区、分年度进行,原则上每位代表在本届任期内应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

    2)述职内容。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参加人代会期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以及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等情况;参加闭会期间各项代表活动的情况;联系原选区选民,听取和反映原选区选民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等。述职的代表应当按照述职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履职情况,撰写好述职报告。

    3)述职程序。乡人大代表的述职活动由乡人大主席团组织,辖区内县人大代表的述职活动委托其原选区所在乡镇的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述职会议由原选区选民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30 人。代表在述职会议上先向选民述职,述职后由选民对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测评可设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测评满意的代表,可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和优先提名推荐为下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依据;对测评不满意的代表,可安排在下年度再次述职。选民评议意见汇总后书面反馈代表本人。代表的述职 报告及汇总后的选民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等材料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备案。

    (三)“三项活动”

    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一次。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工作评议等。

    1、学习培训活动

    1)制定计划。代表小组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重点。学习培训活动由代表小组组长主持。代表小组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

    2)学习内容。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上级和本级人代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与代表履职有关的专业知识等。

    3)结合实际。代表要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要做到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实践相结合。

    2.视察调研活动

    1)组织安排代表小组每年至少组织 1 至 2 次视察调研活动。视察调研的时间、对象、内容由代表小组组长提出,由乡人大主席团统筹安排,并会同有关代表小组做好视察调研前的准备工作。

    2)主要内容。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落实情况;本辖区有关行政、司法机关执法情况和工作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3)问题处理。代表小组在视察调研中不直接处理问题。代表在视察调研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代表小组组长或联络员统一归纳梳理,由乡人大主席团交乡政府有关站所研究办理。

    3、工作评议活动

    1)组织实施。工作评议每年至少开展 1 次,由乡人大主席团根据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乡基层站所中确定评议对象,制定方案,组织各代表小组参加评议。

    2)评议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 法律、法规情况;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依法履职情况;行业风气和廉政建设情况等。

    3)反馈结果。乡人大主席团将参加评议的每位代表意见及时进行汇总,确定最后评议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评议对象和上级主管部门。评议对象应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中国共产党舒城县高峰乡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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