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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09 10:24 信息来源:舒城县高峰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严守安全底线,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全覆盖排查”、“健全隐患排查闭环运行机制,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未发之时、成灾之前”等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问题。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建筑工地、养老院、卫生院、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等场所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人员住宿、办公、生活等功能性用房等。

(三)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重点检查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逐级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措施;施工区与使用区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是否完全清除;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等是否违规生产、使用、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公共区域是否违规堆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标准问题。重点检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正常供水;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完整准确记录。

(五)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集中充电区域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

(六)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单位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 2 人,并持证上岗,能够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开展经常性训练,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等。

(七)违规住人存货问题。重点检查单位是否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临时住宿场所;是否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增加居住人数;是否随意分隔、变更性质,超标准存货堆物,违规设置仓储、生产、办公区域等。

(八)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不精准问题。重点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是否贴合单位实际,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否贴合员工岗位实际;单位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高风险单位和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是否开展经常性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等。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 年 12 月 5 日前)。结合实际,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25 日)。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单位协作,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1.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各村(居)和相关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年底前落实“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一次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三清单”,突出的消防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备案。

2.组织开展行业集中排查。年底前,要实施逐类场所、逐类风险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进行闭环管理。

3.强化重点人群帮扶指导。要持续推动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独居、空巢老人、失能人员、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摸排工作,建立人员台账,定期上门帮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要指导完善应急互助机制,建立健全独居、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邻里应急互助、志愿者应急互助机制,建强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加强值班值守、巡逻检查。

4.严格执法检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改不到位或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

5.精准实施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微信、QQ群,电子显示屏和公开课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

(三)巩固提高(2023 年 3 月 26 日至 3 月 31 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立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群众用火、用电、用气有所增加,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扎实做好消防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强化行业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高峰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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