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 | |||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 |||
3、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事务和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 |||
4、协调落实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政策性措施,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 |||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 |||
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事务性工作。 | |||
7、开展本乡(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 |||
8、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 | |||
9、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
负责人:张广松(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工作人员:张广松
邮编:231300
联系方式:0564-8540218 (或拨打党政办电话0564-8497100)
办公地址:高峰乡五桥街道为民服务大厅二楼西4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