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拨付2023年创建优质
均衡发展县改造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学校:
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计划,结合项目实施进度,经研究,拨付你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舒城县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舒教〔2022〕15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自行采购和自行发包工作的通知》(舒教〔2022〕23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教〔2023〕4号)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
二、各校要按规定实施范围和标准,依据优质均衡创建计划,专款专用,资金实行集中支付。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各节点付款必须依据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方可办理。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决算审计,确定项目支出总额,登记固定资产。
三、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将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舒城县2023年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县改造提升项目
资金明细表
2023年7月20日
2023年创建优质均衡发展县改造提升项目资金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学校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县局安排 | 本次拨款 | 备注 |
8 | 高峰乡中心学校 | 改造提升工程 | 43 | 43 | 20 | |
9 | 高峰乡中心学校 | 小学部改造提升工程 | 7 | 7 | 7 | |
10 | 高峰乡高峰初中 | 改造提升工程 | 24 | 24 | 12 | |
合计 | 74 | 74 |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