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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征求《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09:27 信息来源:舒城县高峰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和202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舒城县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农工组〔2024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工作实际,起草了《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 ,现予以公布,向公众征询意见。如有意见者,请以纸质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与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联系。

请于4月6日前将意见及时反馈至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6日

二、征询内容:《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高峰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54)。来信请注明“《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1791413720@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曾亿山  联系电话:0564-8497100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和202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舒城县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农工组〔2024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工作实际,起草了 《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

二、起草过程

2024年3月,我乡启动《 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起草工作,根据农村改厕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乡三大革命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小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通过前期调研、讨论、会商,拟定初稿,起草了《 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 。3月5日,将起草的初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三、起草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和202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坚持群众满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质量第一,好字当头;坚持工程化理念,实现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行。切实把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四、主要内容

新制定的 《 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意见征集稿 共包含七大部分,分别介绍了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改厕对象和补助标准 、实施方式和时限、改厕技术要求、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其中总体要求提出了四个原则: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合理确定改厕模式示范带动整村实施政府引导协同推进,并细致介绍了每个原则的具体内容。此方案的实施对象是 农村户用厕所达不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户,但不包括多年无人居住、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村庄分类中已经列入撤迁撤并类的村庄;同时制定四个工作步骤和六项保障措施。为了更好进行此方案的开展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使整个实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同时也做好了各项保障措施,进而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乡改厕工作顺利完成。


高峰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

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舒城县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农工组〔2024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乡2024年农村厕所改造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和202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坚持群众满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质量第一,好字当头;坚持工程化理念,实现工程化设计,工程化施工,工程化验收,工程化运行。切实把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二、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2024年全计划完成农村改厕350户。

(二)坚持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真正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工作。

2.合理确定改厕模式。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结合群众房屋特点和用地情况,因户施策,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的《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GB/T38837—2020)、《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8—2020)三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化粪池类型可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完整下水道式、砖彻三格式化粪池、一体化三格化粪池。我农村改厕以“三格式户厕”为主,在污水管网覆盖到的和美乡村精品示范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采用下水道式改厕模式,将厕所粪污优先接入污水管网,在推进过程中,尊重农民意愿,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生活习惯等,科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圩畈区提倡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一体式三格化粪池改厕模式山区提倡用砖砌式三格化粪池或聚乙烯装配式三格化粪池改厕模式。

3.示范带动整村实施。通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主动改厕;鼓励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4.政府引导协同推进。建立政府统一部署、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体制,实行乡、村、户级联动,分级负责。

三、改厕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改厕对象。农村户用厕所达不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户。多年无人居住、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村庄分类中已经列入撤迁撤并类的村庄不列入改厕计划,防止新改造的厕所及设施被废弃,造成资金浪费。

(二)补助标准。采取“三格式户厕”砖彻三格式模式进行农户改厕的,按2000元/户的标准补助。

四、实施方式和时限

统一组织、具体实施并组织初验,同时做好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并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检查、迎接县级验收事宜我乡农村改厕9月底前全面完成,10月底前完成农村改厕户县级验收工作。

五、改厕技术要求

农村改厕总的要求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标准,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2020年4月28日发布《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GB/T38837—2020)、《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8—2020)三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一)厕屋

三格式户厕的厕屋具体要求:

1.厕屋净面积不应小于1.2m2,独立式厕屋净高不应小于2m、厕屋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10cm。

2.厕屋宜“进院入室”,优先建在室内。对确实不具备进院入室条件的,以方便农户使用为原则,在不影响村容村貌的条件下,就近住宅合理选择建设地点和建筑风格,厕屋及化粪池选址应充分与群众协商沟通,在不影响房屋安全前提下,就近安装,合理缩短过粪距离,并留足清掏空间和通道。

3.厕屋整体结构完整,无安全隐患,应通风良好,农户自配照明、门、窗等设施,每户改厕户进行编号,张贴改厕标识牌。

(二)三格化粪池及配套产品

1.三格化粪池应结合使用人数确定有效容积,厕所使用人数≦3人的,化粪池有效容积要≥1.5m3;厕所使用人数4~6人的,化粪池有效容积要≥2.0m3;厕所使用人数7~9人的,化粪池有效容积要≥2.5m3,三格容积比2:1:3。塑料化粪池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化粪池》(CJ/T489)要求,池壁带肋结构壁的壁厚聚乙烯或聚丙烯要达到7毫米(带肋结构壁的壁厚为不包括肋条的最薄处尺寸)实壁的壁厚聚乙烯或聚丙烯达到10mm、硬聚氯乙烯厚度达到8mm。

2.化粪池清渣口和清粪口,直径≥20cm、第三格清粪口可根据清掏方式适当扩大,有双层井盖(在圆口方盖上加盖安全盖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化粪池清渣口和清粪口应高出地面不小于10cm,防止雨水倒灌。检查口和清粪口应有锁闭或防坠装置。

4.过粪管、隔板、圆口方盖等安装牢固,连接方式合理规范,管道通畅,不得渗漏。进粪管、过(导)粪管内直径不小于10cm,过(导)粪管应交错设置,确保粪便污水在管道中流动通畅。

5.排气管安装在第一池,管内直径≥10cm,应高于户厕屋檐或围墙墙头50cm,当设置在其他隐蔽部位时,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m。排气管顶部应加装伞状防雨帽。

(三)厕具、水箱及粪污处理

便器、水箱、管件外观完好,材料设备有质量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陶瓷类卫生器具的材质要求应符合GB/T 6952规定,非陶瓷类卫生器具的材质要求应符合JC/T 2116规定。蹲便器应当是弯管、水封防臭。应以连接户用自来水或自建水塔等水冲式为主,确保改厕后能正常使用,改厕后厕所粪污要有明确的出处,宜接入污水管网处理的,应接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不能接入污水管网处理的,第三格污水排出口不得接外排管,鼓励农户就近就地配套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开展资源化利用。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在广泛宣传,全面摸底,确定改厕对象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实施方案,乡、村召开改厕工作推进调度会议,开展技术培训。

(二)招标与签订合同。对改厕产品和施工单位实行一体化招标,所招标的三格化粪池及改厕配套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施工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督施工。招标结束后,一要及时签订施工和产品供销合同;二要及时将相关招投标资料(改厕配套产品三格化粪池、洁具、水箱等)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按照“统一图纸设计、统一材料参数、统一施工标准、统一施工流程”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开展科学选址、质量把关、监理督导等工作。

(四)考核验收。乡对农村改厕竣工后逐户进行验收,对农户档案进行逐户整理,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整理一户。组织人员将改厕信息准确录入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系统,自验率100%,自验合格后,以政府文件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确保改厕工作顺利实施,乡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小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改厕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乡是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农村改厕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组织验收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施工配合工作施工方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资金管理。农村改厕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接受审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认真审查凭证,及时登记帐簿,妥善保管财务档案。要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资金管理规定或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改厕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产品采购程序,加大改厕产品质量抽检和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严格按标准要求建设。严格执行质量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质量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乡镇、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组成的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

(五)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将户厕问题排查整改纳入改厕常规和重点工作内容,定期组织问题排查整改和整改成效“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户厕检查维修、定期清理、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后续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改厕质量。按照有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车辆、有服务电话、有价目明细、有配件工具、有管护台账的要求,保障日常管护专项经费和工作正常开展。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与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鼓励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明确乡镇、村、农户及服务主体在改厕后续长效管护机制中的责任,加强对农村改厕、维修管护、粪液抽取、有效利用等全过程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形成建、管、修、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扩大长效管护机制覆盖范围。

(六)加强档案管理。加强农村改厕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保存各个关键环节的有效信息资料,为构建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提供保障。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农村改厕工作台账,资料实行一户一档、存档备查。户档资料包括:农户申请、户口簿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改厕协议、厕所改造项目过程管控表、乡镇农村厕所改造项目验收表、群众满意度调查表等。要严格执行农村改厕进度月报送制度,按要求按时将改厕信息上传至省、市有关信息管理系统,并上报相关改厕材料,报送内容准确。要加强对改厕日常监管、长效管护、督查整改等相关工作资料的整理收集,户厕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认真做好改厕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安装改厕项目户标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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