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1342号)精神,现下达你校2025年公用经费指标(第一批),详见附表(分校下发)。
我县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45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65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各学校要按照《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皖财教〔2021〕710号),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规范直达资金支付,加强内控稽核,开展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切实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县教育局将会同财政局、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类型 | 中心校 | 学生数 | 其中:小学学生数 | 其中:初中学生数 | 其中:寄宿生人数 | 其中:随班就读人数 | 其中:送教上门 | 应拨付小学公用经费 | 应拨付初中公用经费 | 应拨付寄宿生补助 | 应拨付特教经费 | 公用经费合计 | 备注 |
32 | 高峰初级中学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高峰初中 | 94 | 53 | 41 | 41 | 74500 | 96500 | 12300 | 183300 | ||||
33 | 高峰中心学校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高峰中心校 | 488 | 333 | 155 | 3 | 245850 | 149575 | 18000 | 413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