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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称支付宝等第三方5万元以上的交易要上报

发布时间:2019-01-03 00:00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舒城支行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自2019年开始,个人5万元以上交易、20万元以上转账可能会受到大额可疑监控。根据央行发布的《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于2019年1月1日起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通知》中明确要求,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的四类交易必须上报,其中包括,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收支;非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自然人客户支付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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