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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51 信息来源:舒城县疾控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由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舒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古楼街与花桥路交叉口;邮编:231300;联系电话:0564-867757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为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中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针,重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采取多形式进行政务公开。2022年我中心主动公开信息74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5条,办事服务运行15条,财务预决算3条,单位设置13条,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2条,应急管理2条,政策法规2条,规划计划1条,其他各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中心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系统推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明确领导责任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所有信息需审核后完成发布,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切实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效能。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定期安排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力求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

(五)监督保障

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每个月督促各股室上报办事服务结果,确保政务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按照要求进行隐私排查,坚决杜绝公开公民个人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有些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对此,我中心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

2严格做好每月工作内容上报制度,并督促各股室及时上报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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