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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3-02-24 15:33 信息来源:舒城县卫健执法大队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通知要求,近期,舒城县卫生健康委组织舒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自查表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扫码上传,同时报县卫生健康委存档备查。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2月6日-20日,组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重点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等方面,对5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查处违法行为。对1家村卫生室、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传染病疫情报告不规范,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持续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努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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