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健监秘[20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规范放射诊疗行为,实现放射诊疗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舒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月26日至3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民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民营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认真组织自查,填写《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自查表》,并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汇总;第二阶段为现场检查阶段,卫生健康执法人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对民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管理情况、制度管理情况、人员管理情况、设备设施情况等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4家民营医疗机构均持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能够按照要求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定期对放射诊疗设备和工作场所实施了性能与防护检测工作,工作人员均正确佩戴了个人剂量计。针对其中1家民营医疗机构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放射诊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了放射诊疗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下一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放射诊疗机构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放射诊疗机构管理水平,为群众营造安全、健康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