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中心学校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内学前教育实际情况,现制定城关镇中心学校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规划,精准施策,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招生环境,尽最大努力满足城区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免试(不进行任何测试);就近划片入园。
三、招生区域划分
1、城关幼儿园、县直机关幼儿园:飞霞路、古城路以西,春秋路以东,龙舒路以北,桃溪路以南。
2、城关第二幼儿园:龙津大道以西,春秋路以东,南溪路以北,桃溪路以南。
3、城关第三幼儿园:远大中央公园小区、远大南溪公馆小区。
4、城关第四幼儿园:沙埂家园小区、远大中央公园小区等。
5、城关金墩幼儿园:金墩小区、金墩康居点及周边小区。
6、城关陶因路幼儿园:龙泊湾小区、龙泊府小区、书香门第小区、润丰南湾小区及周边小区。
7、城关第五幼儿园(地址:永安小区内):永安小区、永安村、五里村、远大中央公园小区及周边区域。
8、城关第六幼儿园(地址:远大舒州府小区内):舒州府小区、远大拉菲公馆小区等。
9、城关第七幼儿园(地址:北隅小区内):北隅小区、春秋华府小区、丰泽春天小区及周边小区。
10、城关第八幼儿园(地址:花桥路西段,原城关镇永丰小学):丰墩村、永丰小区、碧桂园·桃花溪小区、龙舒首府小区、远大舒州府小区及周边小区。
11、城关仁和幼儿园(地址:原城关镇仁和小学):城关镇仁和村及周边小区。
12、城关纬二路幼儿园(地址:纬二路与经四路交口东北角):春秋北路以东、花桥路以北、龙津大道以西、北外环路以南。
四、招生对象
招生区域内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新开园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幼儿出生日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以幼儿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为准)。
五、招生计划
幼儿园 |
班级数(个) |
每班人数(人) |
总计(人) |
备注 |
城关幼儿园 |
8 |
25 |
200 |
|
城关第二幼儿园 |
5 |
25 |
125 |
|
城关第三幼儿园 |
6 |
25 |
150 |
|
城关第四幼儿园 |
3 |
25 |
75 |
|
县直机关幼儿园 |
4 |
25 |
100 |
|
城关金墩幼儿园 |
7 |
20 |
140 |
活动室小 |
城关陶因路幼儿园 |
6 |
25 |
150 |
|
城关第五幼儿园 |
3 |
30 |
90 |
新开园 |
城关第六幼儿园 |
3 |
25 |
75 |
新开园 |
城关第七幼儿园 |
4 |
25 |
100 |
新开园 |
城关第八幼儿园 |
5 |
25 |
125 |
新开园 |
城关仁和幼儿园 |
2 |
25 |
50 |
新开园 |
城关纬二路幼儿园 |
6 |
25 |
150 |
新开园 |
合计 |
1530人 |
六、报名及录取条件
1、幼儿及其父母户籍和住籍均在招生区域内的,按照区域划分到相应幼儿园报名;户籍、住籍不统一的,按照先户籍,后住籍的顺序到所在区域幼儿园报名。录取顺序为:①户籍和住籍均在招生区域的;②户籍在招生区域的;③住籍在招生区域的(以幼儿或幼儿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为准)。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上相对较近的有学位的幼儿园(以正式租房合同、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为准)。
3、对招生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年满三周岁可不受其他条件约束,直接录取(以士官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援疆和援藏证明;父母结婚证为准)。
报名时,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七、组织实施
1、招生工作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城关镇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和解释说明。
2、招生须先进行预登记(新开幼儿园预登记日期为7月7日;其它幼儿园预登记日期7月17日)。预登记材料审核合格者即自动通过报名。7月下旬进行资格复审,完成录取。
3、新开园预登记(报名)采取集中方式进行,其它幼儿园按往年方式进行,具体以招生公告为准。
4、新开园预登记(报名)地点在城关三小桃溪中路校区(舒城三中)。
城关镇中心学校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