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实施编码 | ||
办理形式 | 办理深度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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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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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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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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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舒城县舒茶镇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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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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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实施主体性质 | ||
行使层级 | 办件类型 | ||
委托部门 | 权力来源 | ||
行使内容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联办机构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划分标准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下沉办理 | ||
通办范围 | 是否收费 | ||
阶段性办理 | 办理时间段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预约渠道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数量限制说明 | ||
数量限制依据 | |||
是否进驻大厅 | 材料收取形式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
监督方式 | 咨询方式 | ||
审查标准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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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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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
(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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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南】舒城县舒茶镇困难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
受理条件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指具有亳州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生活、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 1、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接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县级残联、县级民政部门分别进行审核;
3、办结,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