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茶镇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四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发表时间:2022-03-31 13:44来源:舒城县舒茶镇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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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四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总体部署开展好本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加强对本村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监督管理,落实好相关责任,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履行职责,做好工作;

5.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6.完成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二)食品安全宣传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加强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2.负责全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文件的草拟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3.组织开展全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定期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食品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提供监管信息;

5.积极参与本、相关监管部门和成员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收集整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安全情况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安全动态;

2.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3.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宣传员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4.负责本行政村50人以上(含50人,下同)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5.发现食品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以及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点和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上报;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向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做好现场保护,并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对本行政村内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食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活动,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帐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收集本行政村内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有关信息,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了解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和协管员协商后,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宣传员报告。

4.完成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四员”工作要求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本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明确“四员”具体人员,核发“四员”工作证。

2.根据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计划。

3.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要提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有办公场所,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工作职责并公开上墙;

5.及时汇总上报本地专兼职厨师名录,督促厨师办理健康合格证明,提请政府举办厨师业务培训班,按程序核发厨师上岗资格证。

6.会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对50人以上聚餐的农村自办宴席进行全程监督。

7.对食品安全宣传员上报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作出处理意见,需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通报的及时通报。

(二)食品安全宣传员需要开展以下工作

1.收集整理食品安全协管员上报的以及本村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经把关审核后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通过媒介发表。

2.组织开展“四员”培训,一年不少于2次。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专业人员授课(计划应在培训5日前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风险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要有记录,监督检查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每次监督检查应重点对辖区所有学校、敬老院食堂、企业、机关食堂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的重大节日保障和重大专项整治结合进行,必要时可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后应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员或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按照其工作职责进行。

(四)食品监管部门与食品监管网格“四员”的工作配合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村开展监督检查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四员”必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本区域内进行的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案件查处等行政执法工作,要及时主动请求“四员”予以配合,提供信息等方面的帮助。

(五)奖励与惩戒

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落实举报奖励政策,依法实行奖励或追责,对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四员”管理工作成效良好的村以及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适当加分;对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四员”管理制度工作开展不力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信息不畅,造成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和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