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舒茶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茶办发〔2024〕15号
各村(街道):
现将《舒茶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5月30日
舒茶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舒城县关于印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舒农工办〔202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4年4—12月底,利用8个月时间,集中开展2021年以来省级批复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域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
二、重点任务
聚焦审计、财政绩效评价、上级督查等发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招标采购、建后管护、资金使用等7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发现移送一批问题线索、规范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责任落实。对上级交办问题、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审计等部门移送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是否明确整改责
任主体、责任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反馈整改进展,对账整改销号。
2.问题整改。问题是否真改实改、改到位,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形式整改等问题;是否仍然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不好用、不能用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是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项目全程管理情况。
3.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项目选址是否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勘察、设计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照搬照抄和设计使用“两张皮”等问题。
4.招标采购。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招标采购规定以及“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
5.项目实施。是否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落实“四制”管理;是否存在履行项目调整变更手续不及时不规范、随意和擅自变更设计、违规增加工程量、先施工后报批等问题;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项目,以及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是否存在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理资料不齐全,以及失职渎职问题;是否按照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开展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工作。
6.建设质效。是否按照时间、质量、进度要求,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是否存在脱离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要求,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形式主义问题。
7.运行管护。是否按照规定制定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队伍、责任和资金;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是否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保护;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占用、抛荒撂荒、“非粮化”、建成的配套设施废弃闲置、被侵占破坏或改作他用等问题。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8.资金管理。是否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分担配套资金;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规范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是否存在拖欠项目建设工程款及资金长期滞留闲置等问题。
9.财经纪律执行。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侵吞、违规出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三、工作步骤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24年4月开始,至12月结束。按照“前期准备、排查整治、督查检查、总结提升”等4个阶段有序推进,并认真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5月20日前)。畅通举报渠道,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我镇对涉及到所在村公开栏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线索进行了公告, 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火龙岗、龙王庙、和一颗印村3个行政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沟二口、梅心驿、军埠和三拐4个行政村。制定问题清单,落实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并及时整改到位。同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8月)。开展全面排查。相关村聚焦专项整治重点,对本区域内2022年、2023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逐一梳理排查,并于6月20日前将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情况统计表反馈至镇农综中心(详见附件2、3),积极落实整改。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0月)。镇林业、水保、农综中心会同镇纪委开展专项工作督查核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集中的村,重点开展督查检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2月)。巩固整治效果。相关村对自查自纠、督查检查等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要查漏补缺、整改提升。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化以督促改、以查促治、标本兼治,做好总结提升,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形成常态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并成立由镇农综中心、纪委、项目办、财政所、水利站、林业站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检查。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经营主体等参与专项整治期间开展的座谈磋商、督导检查、整改评估等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
(三)力求取得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力求实效,防止虚化发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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