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侵权套牌“洁田稻”系列品种和捆绑使用专用除草剂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09 09:30来源:舒城县山七镇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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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农〔2022138

 

 

关于加强对侵权套牌“洁田稻”系列品种和捆绑使用专用除草剂监管工作的通

 

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接到部分农资经销商及农户反映,县域内又出现一些种子生产销售企业推销“洁田”系列品种和专用除草剂。随着“洁田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已经严重影响我县优质水稻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人民身体健康和粮食安全。

“洁田稻”系列品种,部分品种涉嫌侵权套牌,包装袋上标注的品种名称与袋内种子可能不符,不利于粮食生产安全。“洁田稻”捆绑销售使用的专用除草剂,未按规定标注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含量、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等农药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按照假农药处理。部分经销商为了逃避处罚,预收定金,采取无柜台销售直接将种子和农药送到农户手中,每亩收取150元至160元。施用“洁田稻”捆绑搭配的专用除草剂危害较大,一是对下一茬作物(小麦、玉米除外),有很强的抑制灭杀作用,极易造成减产或绝收;二是除草剂残留容易造成水土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三是持续使用容易导致自然植被被破坏,有些物种的繁殖会受到很大影响;四是容易造成药水流失产生药害,影响周边农户的种植安全,给我县农业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鉴于侵权套牌“洁田稻”及捆绑销售的专用除草剂的危害性,为加强对我县“洁田稻”系列品种和捆绑使用专用除草剂的监管,现通知如下:

一、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积极宣传,充分发挥种子、农药网格化管理员作用,加强属地监管。对辖区内农资批发商、零售商、专用除草剂使用者开展检查,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套牌“洁田稻”系列品种和捆绑的专用除草剂。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一般农户开展入户倒查,重点检查与“洁田稻”捆绑的专用除草剂的来源。凡是检查中发现违法销售行为,立即将线索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科学用种、用药宣传指导,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舒城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64-2793968、2793595。凡涉嫌销售侵权套牌“洁田稻”及捆绑销售的专用除草剂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追究涉事企业和个人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做好种子销售备案工作。销售“洁田稻”系列品种的种子批发商,包括在我县销售的县外种子批发商,要及时到县农业农村局种子主管部门进行备案。零售商要依法依规及时完整进行网上备案工作。

三、 加强种子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春季用种关键时期,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制售假劣、侵权套牌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为重点,开展种子市场检查。县种子质量抽检单位要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对农资批发商、经销商开展全覆盖种子质量抽检,重点抽查品种真实性。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