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危房(抗震)改造竣工验收暨资金打卡的通知(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财政局 民政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舒城县2023年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建秘〔2023〕35号)(以下称《方案》)文件精神,县住建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危房(抗震)改造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验收
(一)验收内容
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核查危房(抗震)改造对象户房屋危险性评定、补助标准、改造方式、对象身份识别是否精准;二是核查享受追加补助的抗震改造户是否符合条件;三是核查危房(抗震)改造选址安全、建设质量、居住功能等是否符合《方案》要求;四是核查新建房屋是否大额举债、原危房是否拆除;五是核查修缮加固房屋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消除;六是核查抗震改造户提供施工过程关键环节相关资料与现场是否一致;七是核查危房(抗震)改造“一户一档”资料是否齐全。凡是达不到入住条件、修缮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消除、抗震改造不达标、新建住房原危房未拆除等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乡镇、开发区不得申请打卡发放补助资金。
(二)验收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5日
(三)验收分组
第一组:李 杰、尹敬中
验收乡镇:城关镇、开发区、桃溪镇、柏林乡、百神庙镇
第二组:张建国、冯品周
验收乡镇:张母桥镇、棠树乡、干汊河镇、五显镇、春秋乡
第三组:郭 晖、尤小伍
验收乡镇:庐镇乡、河棚镇、高峰乡、山七镇、万佛湖镇
第四组:夏险峰、吴永春
验收乡镇:舒茶镇、南港镇、千人桥镇、汤池镇、阙店乡
(四)验收要求
1.验收人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危房(抗震)改造竣工验收表》;验收表原件交乡镇收集归档。
2.验收人员将验收合格的危房(抗震)改造户名单现场反馈,各乡镇、开发区据此申请县住建局、财政局将危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打卡到户。
3.抗震改造验收需乡镇、开发区现场提供施工过程关键环节相关资料。
4.验收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请各乡镇、开发区为验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二、资金打卡
(一)打卡对象
通过县级验收并持有《农村危房(抗震)改造竣工验收表》的危房(抗震)改造户。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乡镇、开发区于2023年7月7日前,以政府文件向县住建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拨付2023年度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资金并附《2023年度危房(抗震)改造申报打卡农户花名册》。
2.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方案》要求,对申请打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身份识别,分别到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比对确认,并将经有关部门盖章认可的纸质材料作为各乡镇、开发区申请打卡的附件,随文上报县住建局、财政局。
3.各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分管负责人和危改办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严禁将身份识别不精准、未通过县级验收的农户纳入打卡名单;严禁混淆改造方式;严禁不符合追加条件的农户享受追加补助。
4.各乡镇、开发区上报的打卡农户花名册,将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5.抗震改造对象户中需要追加补助的,应如实填写《舒城县2023年度抗震改造追加补助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本表及佐证资料一式二份,一份装入“一户一档”,一份报县住建局。
6.申报人与打卡人姓名不一致的,需要农户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一式两份,各乡镇、开发区加盖公章,一份装入“一户一档”,一份报县住建局。
7.补助资金打卡到户后,各乡镇、开发区危改办要及时按照《导则》要求,收集整理“一户一档”,8月底前,移交至县城建档案馆统一保管。
(三)资金管理
各乡镇、开发区务必从各级巡视、考核、督查、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中汲取教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危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不得打卡到户后再将补助资金收回,不得挪用补助资金用于其他公用设施建设等。
附件:1.《2023年度危房(抗震)改造申报打卡农户花名册》
2.《舒城县2023年度抗震改造追加补助申报表》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舒城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2023年度危房(抗震)改造申报打卡农户花名册 |
||||||||||
乡镇(盖章): |
||||||||||
序号 |
农户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号码 |
家庭住址(镇、村、组) |
贫困类型(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 |
改造方式(新建/翻建、修缮加固、置换) |
补助款额(万元) |
农户联系电话 |
备注(危房改造/抗震改造) |
|
危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 |
追加补助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舒城县2023年度抗震改造追加补助申报表
改造户姓名 |
|
家庭人口 |
|
身份证号码 |
|
贫困类型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其他脱贫户 |
||||
家庭住址 |
乡(镇) 村 组 |
||||
改造类别 |
修缮加固(¨修缮 ¨加固) 新(翻)建( ¨新建 ¨翻建) |
||||
追加补助情况说明 |
村包片干部(签字):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
核定追加意见 |
该户经入户核查情况属实,同意追加补助______万元。
乡镇危改办主任(签字): 乡镇分管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危改办意见 |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抗震改造户享受追加补助的,根据改造工程量,具体补助标准为新建(翻建):按建房两间及以下(或面积 60 平方米及以下)补助 1 万元/户、建房两间以上三间及以下(或面积 60 平方米以上 90 平方米及以下)补助 1.5 万元/户、建房三间以上(或面积 90平方米以上)补助 2 万元/户三个档次进行追加补助。抗震加固:按改造房屋三间及以下补助 0.3 万元/户、改造房屋三间以上补助 0.6 万元/户二个档次进行追加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