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处罚名称 |
投诉举报方式 |
舒城县城关镇方霞蒸馏酒经销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5A3806 |
方霞 |
舒市监处罚〔2024〕199号 |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及生产禁止加工的食品违法行为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1000元 |
0.100000 |
|
|
2024-04-29 |
2024-04-29 |
2027-04-2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4-2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方霞蒸馏酒经销部未按规定要求销售散装食品及生产禁止加工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南港镇好又多超市合安路加盟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MCYHXW |
付建勇 |
舒市监处罚〔2024〕21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违法所得0.5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红鸡公”泡椒牛板筋味调味面制品(75g)4袋;3、减轻处罚罚款1500元。 |
0.150000 |
0.000050 |
|
2024-04-28 |
2025-04-28 |
2027-04-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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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付建勇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百神庙镇友华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QMTLXH |
王友华 |
舒市监处罚〔2024〕15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0.5元;2、罚款10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0.5元(壹仟元零伍角)。 |
0.100000 |
0.0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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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
2025-04-28 |
2027-04-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舒城县百神庙镇友华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12315 |
舒城县百神庙镇恒晟干鲜冷冻食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6Q97H |
丁增政 |
舒市监处罚〔2024〕15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取得许可从事分装生产食品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罚款1000.00元。罚没款合计1080元。 |
0.100000 |
0.008000 |
|
2024-04-28 |
2025-04-28 |
2027-04-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舒城县百神庙镇恒晟干鲜冷冻食品店未取得许可从事分装生产食品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蓝天幼儿园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2341523788566260K |
汪晓萍 |
舒市监处罚〔2024〕20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24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舒城县城关镇蓝天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幼儿园厨房储藏室货架上堆放1袋已开封使用的“王仁和”牌凉拌米线,生产日期为2023/08/29,保质期:6个月,截至我局检查之日,已超过保质期,未显著标示也未单独存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
警告 |
警告 |
|
|
|
2024-04-22 |
2025-04-22 |
2027-04-2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蓝天幼儿园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及时清理库存过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城关镇成斌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JA235 |
程相清 |
舒市监处罚〔2024〕17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2024年3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安徽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编号:1341523002024030196170524),依法对舒城县城关镇成斌超市涉嫌销售过期的香芋吐司面包一事进行核实。现场未发现投诉人投诉的香芋吐司面包,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待售的“天香奇”牌松芝爱仁膨化食品2袋,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1日,保质期:8个月;“福乐回头”牌紫米面包1袋,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6日,保质期:90天;截至我局检查当日,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天香奇”牌松芝爱仁膨化食品2袋、“福乐回头”牌紫米面包1袋;2、没收违法所得1.5元;3、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0.001600 |
|
2024-04-26 |
2025-04-26 |
2027-04-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成斌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杭埠镇荣华烟酒百货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RTQLC6W |
吴荣梅 |
舒市监处罚〔2024〕15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舒城县毛玉荣生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违法所得1元。 |
0.100000 |
0.000100 |
|
2024-04-26 |
2025-04-26 |
2027-04-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杭埠镇荣华烟酒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杭埠镇美好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AY569 |
赵自春 |
舒市监处罚〔2024〕15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舒城县毛玉荣生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违法所得1元。 |
0.100000 |
0.000100 |
|
2024-04-26 |
2025-04-26 |
2027-04-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杭埠镇美好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杭埠镇乐康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4YWN3Y |
张少松 |
舒市监处罚〔2024〕15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
舒城县杭埠镇乐康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
0.500000 |
0.010000 |
|
2024-04-26 |
2025-04-26 |
2027-04-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杭埠镇乐康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南港镇绪林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GWWXQ |
刘绪林 |
舒市监处罚〔2024〕18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想米尔”牌脆小酥2.661千克;二、没收违法所得2元,罚款1000元,合计1002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200 |
|
2024-04-26 |
2025-04-26 |
2027-04-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刘绪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南港镇明安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2XYX3 |
祝海军 |
舒市监处罚〔2024〕16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14袋“金磨坊”牌鱼豆腐;二、没收违法所得1元,罚款1000元,合计1001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100 |
|
2024-04-26 |
2025-04-26 |
2027-04-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6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祝海军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汤池镇桂芝小店(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R97X8Y |
吴桂芝 |
舒市监处罚〔2024〕16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100 |
|
2024-04-25 |
2025-04-25 |
2027-04-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桂芝小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汤池镇大乐购购物中心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882X6E |
方重 |
舒市监处罚〔2024〕19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100 |
|
2024-04-25 |
2025-04-25 |
2027-04-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大乐购购物中心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汤池镇味美滋蛋糕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NL326B |
余亚辉 |
舒市监处罚〔2024〕19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规定。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
|
|
2024-04-25 |
2025-04-25 |
2027-04-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5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味美滋蛋糕店未按规定销售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河棚镇郭大姐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98KY3U |
郭兴菊 |
舒市监处罚〔2024〕18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元;2、没收过期食品名仁牌苏打水饮料9瓶;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100 |
|
2024-04-25 |
2025-04-25 |
2027-04-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河棚镇 |
舒城县河棚镇郭大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河棚镇老黄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7HGH3H |
林克银 |
舒市监处罚〔2024〕18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元;2、没收过期食品“芬达”牌汽水3瓶;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200 |
|
2024-04-25 |
2025-04-25 |
2027-04-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河棚镇 |
舒城县河棚镇老黄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庐镇街道飞龙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QKE3G |
丁帮文 |
舒市监处罚〔2024〕18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100 |
|
2024-04-25 |
2025-04-25 |
2027-04-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庐镇街道飞龙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庐镇乡陈定小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PQFB4A |
陈定 |
舒市监处罚〔2024〕16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5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250 |
|
2024-04-25 |
2025-04-25 |
2027-04-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5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庐镇乡 |
舒城县庐镇乡陈定小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永林超市(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GK74A |
陈永林 |
舒市监处罚〔2024〕211号 |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经营散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经营散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0.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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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
2025-04-24 |
2027-04-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万佛湖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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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永林超市(个体工商户)无证经营散装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万佛湖镇惠民百货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0MB7Y |
薛先传 |
舒市监处罚〔2024〕210号 |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经营散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经营散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经营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0.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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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
2025-04-24 |
2027-04-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万佛湖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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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24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万佛湖镇 |
舒城县万佛湖镇惠民百货商店无证经营散装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友趣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D1TNGA6Y |
王英 |
舒市监处罚〔2024〕192号 |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十五和四十九条的规定 |
未备案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警告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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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
2024-04-23 |
2027-04-2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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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2024-04-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舒城县 |
舒城友趣校外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未备案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
12315 |
舒城县信佰佳生鲜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GFEH1L |
段其永 |
舒市监处罚〔2024〕18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2024年3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舒城县信佰佳生鲜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现场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摆放待售的散称“源氏辣派头”调味面制品0.504kg,生产日期:2023年10月5日,保质期:5个月,截至我局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散称“源氏辣派头”调味面制品0.504kg;2、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0.000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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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
2025-04-15 |
2027-04-1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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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1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信佰佳生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舒茶镇世发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FU123G |
陈世发 |
舒市监处罚〔2024〕2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调味面制品6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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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
2025-04-17 |
2027-04-1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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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1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茶镇 |
陈世发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舒茶镇石塘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9Q81U |
吴纯凤 |
舒市监处罚〔2024〕20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菠萝包13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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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
2025-04-17 |
2027-04-1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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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18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茶镇 |
吴纯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汤池镇外南山村家庭农场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3LXP8A |
方金苹 |
舒市监处罚〔2024〕135号 |
违反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9元;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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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
2025-04-08 |
2027-04-0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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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12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汤池镇 |
舒城县汤池镇外南山村家庭农场涉嫌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万佛湖镇万家灯火酒家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83QXL |
王贵月 |
舒市监处罚〔2024〕180号 |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于2023年09月18日后继续从事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到相关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擅自于2023年09月18日后继续从事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
0.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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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
2025-04-11 |
2027-04-1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万佛湖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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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11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万佛湖镇 |
舒城县万佛湖镇万家灯火酒家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案 |
12315 |
舒城县桃溪镇露祥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2F083 |
刁月荣 |
舒市监处罚〔2024〕17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2袋“盼盼法式小面包”;2、罚款500元,上缴财政。 |
0.050000 |
0.0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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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
2025-04-10 |
2027-04-1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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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5-04-10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桃溪镇 |
舒城县桃溪镇露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南港镇北风岭山庄饭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K3G5R |
蒋能文 |
舒市监处罚〔2024〕17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阿香”蒸肉米粉8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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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
2025-04-02 |
2027-04-0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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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0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蒋能文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案 |
12315 |
舒城县南港镇国傲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RD143G |
周国傲 |
舒市监处罚〔2024〕17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调味膨化豆制品15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
2024-04-02 |
2025-04-02 |
2027-04-0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0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周国傲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舒城县南港镇藕塘村先银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U9U631U |
何先银 |
舒市监处罚〔2024〕17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酿造酱油6瓶,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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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
2025-04-02 |
2027-04-02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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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4-04-0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南港镇 |
何先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