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9-04 09:44来源:舒城县河棚镇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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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舒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

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舒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10       

 

 

 

 

 

舒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

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遵循生态、绿色、循环、可持续的理念,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作为改进城乡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政府统一领导,各党政机关、乡镇政府、行政村(社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和小区物业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示范引领,深入推广。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带头示范,在居民区、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和部分乡镇同步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终端先行,统筹推进。优先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完善的分类投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体系。

(四)循环利用,市场运作。积极应用生活垃圾资源化新技术,开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市场,建立市场化运作体系,实行项目化运作,引进、培育实力强、信誉好、专业化的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

三、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到2020年力争全面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做到分类投放设施、收运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实施范围

县城规划区内各单位、企业、公共场所,城关镇的马河口、孔集二个办事处,万佛湖镇、桃溪镇、杭埠镇、千人桥镇、南港镇、舒茶镇、干汊河乡、柏林乡8个试点乡镇,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和单位同步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

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县、乡(镇)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垃圾分类资金奖补办法,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无害化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协调处置利用基地。各试点单位于10月1日前将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及设施管理办法报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备案。

2.试点示范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6月)

在县城规划区内选择10个公共机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3个公共场所(公园、体育场馆等)、5个相关企业(宾馆、超市等)、5个居民区(城中村、居民小区等)和桃溪镇全部行政村、试点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万佛湖镇、柏林乡部分行政村先行开展分类示范,积累经验。

3.深入推广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县城规划区和试点乡镇所有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50%以上的行政村和相关企业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4.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2021年12月)

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规划区内和各乡镇所有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居民区全部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基本完成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基本形成组织有力、政策完善、制度健全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分类管理体系。

五、主要任务

(一)确定分类方式

根据生活垃圾成分构成与产生主体的特点,实行4+3”分类方式,即居民小区、城中村、相关企业采用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不易腐垃圾;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和行政村采用三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区域

实施主体

分类方式

居民小区

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实施

无物业管理的由所属单位实施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可烂垃圾

不可烂垃圾

城中村

村民委员会

相关企业

经营主体

公共机构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

其他垃圾

公共场所

管理单位

(二)规范分类投放

按照统一标识、方便投放的原则,足量配置分类收集容器。

行政村、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宾馆、超市、饭店、农贸市场和沿街商铺等)的分类收集容器由政府统一集中招标采购;居民小区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单位配齐分类投放、收集容器,没有物业管理的由所属单位负责配齐。欧洲华城、远大中央公园等较大型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分类收集垃圾房。

(三)完善收运体系

依据户分类投放、村(物业、管理单位)分类收集、乡()分类转运、县专门机构分类处置的原则,建立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各种垃圾的收运遵照以下方法。

可回收物的收运:各村由村委会收集,居民小区由所属单位、社区、物业收集,公共场所由环卫部门和有行政许可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党政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自行收集。鼓励物品回收利用企业参与可回收物的分拣、收运、循环利用。

有害垃圾的收运:由乡(镇)、小区物业在固定位置设置专门收集容器,由资质和行政许可的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定期进行收运、处置。

湿垃圾的收运:居民小区、城中村、单位食堂和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相关企业的湿垃圾由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组织统一收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的收运:由环卫部门和各乡(镇)利用现有的收运体系收运至附近垃圾处理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

(四)建立处置体系

围绕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目标,建立完善与分类相匹配的处置与循环利用设施体系。

2019年10月底前,县执法局建成规模20/日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根据收集情况扩大处置规模;县环保局启动有害垃圾终端处置设施项目,2020年底前投入运行;201912月底前,县执法局建成规模400吨/日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厂,并以此为依托全力打造舒城县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进,到2020年底,县执法局逐步建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电子废弃物、装饰装修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并配套建立相应的收运体系。

六、工作安排

按照分类投放、机械收集、集中转运、无害处理的原则,具体工作逐年计划如下:

(一)2019年计划:

1、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

2、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标准;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4、制定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5、制定垃圾分类资金奖补办法;

6、改造升级完善现有的城北垃圾中转站,购置大型垃圾分类转运车、小型装载机、垃圾压缩车;

7、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购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

8、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和大型资源化垃圾作业基地;

9、启动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配备餐厨垃圾投放器;

10、启动部分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企业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转运工作,配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转运工作必要的设备,力争尽快正常运行;

11、启动部分试点乡镇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转运工作;

12、配齐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

13、全县上下利用各种形式搞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

(二)2020年计划:

1、按照规划新建垃圾处理中转站和填埋场;

2、按计划扩大试点范围,县城规划区和试点乡镇所有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50%以上的行政村和相关企业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转运;

3配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工作相匹配的设施设备;

4、配齐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

(三)2020年计划:规划建设垃圾处理项目全部完成,收运车辆、设施达到全覆盖,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正常运行。

七、资金筹措

县财政要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提供资金保障,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在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贷款和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项目。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成立沁源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住建、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水利、市监、教科、卫计、环卫、商贸、爱卫、供销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考核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辖区的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建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给予居民可兑换积分奖励,引导正确分类投放;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小区等创建指标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优秀明星”等评选活动,充分激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培训引导。加强对相关人员分类收集知识及技能培训,建立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单位的“五进”活动,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四)大力宣传发动。要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短信、大型灯箱广告牌、海报、横幅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确保全县范围内做到人人讲垃圾分类、时时讲垃圾分类、处处见垃圾分类的浓厚宣传氛围。各学校要积极开设垃圾分类专题课堂,通过“小手拉大手”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各乡镇、行政企事业单位要逢会必讲垃圾分类,动员全县上下行动起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开展宣传。

(五)严肃考核问责。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纳入对县直部门、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考评和奖惩方案,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舒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人员名单

2.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任务清单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舒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领导组人员名单

 

  长:刘浦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主任

严春   县城管局局长

  员: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市监局局长

   县教科局局长

   县卫计局局长

   县环卫中心主任

   县商贸中心主任

   县供销社主任

   县爱卫督查中心主任

   县新闻中心主任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严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城管局分管环卫副局长朱学成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