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6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1 15:48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6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658号)要求,我县自202671日起调整全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779元、721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1184元、938元。

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50元、630元、84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35元、420元、63元。

 

 

舒城县人民政府

20267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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