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舒城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解决舒城县低收入群体建房的资金压力,避免因建房致贫、返贫,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项目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全年不间断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实行“应改尽改、一户不丢”“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的全覆盖政策,切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五、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含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补助对象及标准、保障方式及完工时限、管理要求等内容。
六、舒城县农村危房改造有什么创新举措?
答:针对少数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低收入家庭,县财政可以在原有政府补助的标准上可追加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是:新建(翻建):根据贫困程度,可以按1万元/户、1.5万元/户、2万元/户三个档次进行追加补助。修缮加固:原则上只有实施加固的农户可以按0.3万元/户、0.6万元/户二个档次进行追加补助。
七、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筹意愿的,各地可以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各乡镇(开发区)可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