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办理指南、补助标准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资助标准
每户补助资金标准为6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生活贫困(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困难家庭);
(三)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四)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需求迫切。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照顾多重残疾人或一户多残家庭。
四、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
需求对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所在县(市、区)残联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家庭基本情况和无障碍需求等信息。县(市、区)残联向需求对象说明实施改造需提供的资料及改造的基本流程等,协助填写有关表格;也可通过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残疾人组织代为筛查和申报本服务。服务对象须填写《申报表》。
(二)预审评估。
县(市、区)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由专业人员入户对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家务参与度、生活自主度、社会参与度等情况,对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评估。
(三)人员确定。
县(市、区)残联根据专业人员评估结果和本地指标数量,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改造对象。未纳入当年改造范围的,其评估结果留作下年度的申请依据,参与下年度的申请排位。
将拟改造对象的残疾人姓名、年龄、残疾人证号等基本信息及评估得分情况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改造对象;有异议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向异议人作书面答复。公示结果有异动的,按照得分情况依次递补。
(四)制定改造方案。
专业人员以入户调查及评估的资料为依据,对改造对象的无障碍需求和改造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并参照GB 50763—2012技术标准制定个性化的建议方案,经征询改造对象同意并签字后,报县(市、区)残联审核,县(市、区)残联审定后作为最终改造方案。
改造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需要改造的部位(或场所)及数量;
2.需要加装的无障碍设施(或产品)及数量;
3.逐项预算经费;
4.概算工期。
(五)施工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CLB 000X.1相关要求,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施工单位根据改造方案和GB 50763—2012相关标准,逐户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要素:
1.各部位改造所需要的原材料、产品名称及数量;
2.施工技术参数图;
3.施工周期。
入户施工。施工单位向改造对象发出施工通知单,告知施工起始和结束日期及需要配合的事项,并让改造对象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施工方案或技术图组织施工。施工结束后,通知县(市、区)残联按照CLB 0003.1相关要求进行验收。施工单位要对所改造部位分别在施工前和结束后的同一地点、同一角度进行拍照备存,照片中要有残疾人的身影。
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和县(市、区)残联双方验收合格的,交付改造对象确认后签收。需要返工整改的,需于10日内完成,并再次验收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后,交付改造对象确认签收。
家庭无障碍改造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应在15日内向县(市、区)残联移交以下档案资料:
1.每户施工方案;
2.每户各项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含电子档);
3.验收合格单。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申请对象到乡镇残联申请。
七、收费标准
所有事项均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贫困证明。
九、咨询方式
0564-2785008
样表: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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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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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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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汉族 □少数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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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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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宅电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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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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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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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视力残疾:○盲 ○低视力 □听力残疾:□言语残疾 □智力残疾 □精神残疾 □肢体残疾:○偏瘫 ○截瘫 ○脑瘫 ○截肢 ○儿麻 □多重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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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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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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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医疗保险 情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它医疗保险 □无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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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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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村)委会 意 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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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审批 意 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