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事项名称:个人帐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取业务
事项简述:(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在职重复参保;(3)丧失中国国籍人员。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时缴费清退的问题的复函》(皖人社秘[2010]496号)、《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
办理材料: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
所需资料:
1、参保人员个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人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开户行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
1、参保人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
2、缴费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二)在职重复参保退费(“先转后清”原则)
所需资料:
1、参保人个人申请;
2、提供重复缴费相关月账户信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开户行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
重复期内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三)丧失中国国籍(移居港、澳、台地区):
所需资料:
1、参保人个人申请;
2、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或迁往港、澳、台地区定居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开户行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银行卡发放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机构及地点:舒城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三里河路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二楼202室)。
咨询查询途径:0564-8689069
监督投诉渠道:0564-862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