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办理指南

发表时间:2024-02-23 19:42来源:舒城县千人桥镇点击数: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2021年<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市残联[202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舒城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残联[2021]1

二、资助标准

补助对象每人每年1000

三、申报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精神类残疾人。

2.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开发区)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受理:乡镇、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初审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

3.发放:县残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录入数据库。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申请对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

七、收费标准

所有事项均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1.精神类别残疾人证;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九、咨询方式

0564-2785981


    样表: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2020年)

                              _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

姓名

 

性别

 

残疾证号

 

 

经济状况

□1.低保户       □2.家庭经济困难

医保情况

□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2.民政医疗救助  □3. 其他医疗保险

□4.无医疗保险 

银行帐号或一卡通号

开户行:

帐号:

监护人姓名

 

与患者关系

 

联系电话

 

监护人

承诺

一、保证药费补助金按规定使用;

二、监护病情,督促病人按时服药、体检和复查;

三、自觉履行监护职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护人签名:       

    

乡镇(街道)

残联意见

 

 

 

审核人:公章

 

      

县(市、区)残联审批

意见

 

 

 

 

 

审核人:公章

 

      

:本表由县(市、区)残联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