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指南
1. 文件依据: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
2.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3.补贴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019年7-8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300元/人/月、低保400元/人/月,2019年9月-2020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上调为350元/人/月、低保上调至450元/人/月;2019年7月-2020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
4.申请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5.申请材料: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2019年7月—2020年6月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凭证为地税缴费发票或农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对帐存折》(将办理年度的代扣养老保险费记录打印出来);
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申请人的农行卡复印件。
⑤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并由乡镇或社区经办人签字盖章、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其家庭的《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6.办理流程:1.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通过网上或者户籍所在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2.审核
①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在《安徽省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模块中录入信息,认真核实其灵活就业、收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并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②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基层平台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同时做好网上申报、审核工作。
③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在花名册和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并汇总后报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
3.发放
①县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②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指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或金融社保卡。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之内。
8.办理地点(方式):舒城县千人桥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无需告知,符合条件人员年底直接打卡发放补贴。
10.咨询电话:0564-8621276
11.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创业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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