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02 16:25来源:舒城县千人桥镇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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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2023年春学期开学在即,为全面强化教育收费管理,现将有关缴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按章收费。全面落实《六安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排查的通知》(六教财〔20229)等文件精神,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严禁以“留存床铺”或者先行收取后退款的方式收取不住宿学生的住宿费;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 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乘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严禁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严禁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及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严禁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

各民办学校应按相关规定收费,严禁乱收费。

(二)全面推广“皖事通”教育缴费工作。大力宣传“皖事通”在线缴费流程,做好“皖事通”使用的解释和指导工作。要做好学生缴费基本信息的统计、导入等前期准备工作,教务、学生资助、财务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财务人员负责在“皖事通”公共支付平台上导入学生缴费基本信息,并统计学生缴费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每月5日前,要与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核对上月“皖事通”缴款情况进行,以保证资金及时入账。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高中和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书籍作业费等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初中按作业本费20元、营养餐自费款400元,计420元收费;小学按作业本费10元、营养餐自费款300元,计310元收费;幼儿园按等级标准收取幼儿保教费。上述收费项目需填入“皖事通”缴费平台导入模板的对应项目并导入。不在上述收费项目之列的,不得填入“皖事通”缴费平台。

(二)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执纪问责。各校应通过明白纸、致家长一封信、收费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教育收费政策与家长积极沟通,细致做好各项收费依据、标准等的宣传解释工作,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

坚持将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对涉及乱收费问题线索,一经查实,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与此同时,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错误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同时,取消所在校和有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202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