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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禁限用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6-16 11:14来源:舒城县农业农村局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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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禁限用农药的违规经营或使用,易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事故,教训极为深刻。为进一步加强禁限用农药管理工作,推进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现就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春秋季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周时间。紧盯蔬菜生产关键期、病虫害发生高峰期、采收前期等重要节点以农药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加大科学安全用药宣传力度,指导农户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识使用农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豇豆用药管理。我省豇豆已陆续进入上市销售旺季,各地要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豇豆用药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严禁在豇豆上使用克百威、三唑磷、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和毒死蜱等蔬菜禁用农药。加强对豇豆生产基地的使用记录台账检查督导,对违规使用蔬菜禁用农药和不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施用农药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大安全储粮用药指导。当前全省小麦已开镰收割,各地要提前做好安全储粮指导,严格执行磷化铝“两个暂停”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农户安全储粮意识,指导农户科学防治虫害,推荐使用多杀霉素、马拉硫磷等安全性较好的药剂。发挥农药网格员作用,加强对重点区域风险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避免储粮用药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定点经营门店监管各地要重点监管定点经营门店的限用农药销情况,督导经营者按规定查验采购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落实向购买者履行安全用药技术指导义务。加大对辖区内经营门店是否存在非法销售禁限用农药行为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已取得限用农药经营许可的门店加强管理督导经营者落实限用农药专柜销售、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农药经销台账完整上报,实现限用农药全程可追溯管理。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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