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25年脱贫劳动者稳岗就业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5-03-20 16:36来源:舒城县百神庙镇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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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 2025 年脱贫劳动者稳岗就业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 促进脱贫劳动者( 16-59 周岁,含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下同) 稳岗就业、实现增收。现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  发改委、省民族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  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乡振  发〔2023〕50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  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  2019〕168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  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   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脱贫劳动者交通补贴

(一)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交通补贴发放对象是本年度 9 月底前,到省外务工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脱贫劳动者,补贴 标准为 500 /人。

 二)申报材料。脱贫劳动者务工信息登记表(  1)、 脱贫劳动者交通补贴资金申报表( 附表 2)、务工相关证明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务工合同协议类、务工收入银行流水、务工 单位证明等等)。

  )申报时间。交通补贴在 2025  9 月底前按季度审 核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县人社局 309 室(外出务工信息登记 电子表发至 903430456@qq.com 邮箱)。9 月份之后的交通补贴, 根据衔接资金安排情况决定是否申报。

(四)资金来源。脱贫劳动者交通补贴资金来源于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资金申报和拨付流程。交通补贴申报由各行政村摸   底登记并初审,乡镇汇总审核审批后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人   才中心)根据乡镇上报的审批结果申请补助资金,经“一卡通” 系统直拨到户。

二、就业帮扶车间运营补助及脱贫劳动者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帮扶车间运营补助:经县人社局认定的且录入就业脱 贫系统的 “就业帮扶车间”,按照吸纳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脱 贫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 2000 元标准给予就业帮扶车间运


 

营补助。

2、脱贫劳动者就业补贴:在就业帮扶车间就业的脱贫劳 动者,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稳定就业三个 月以上,按照 300 /人/月标准发放就业补贴。

  )申报材料和流程。

1、车间运营补助申报。 由车间入驻企业申报, 乡镇相关 机构(农业、人社)把关审核,县人才中心审批。申报材料包 括就业帮扶车间运营补助资金申报表( 附表 3)、帮扶车间就 业脱贫劳动者花名册( 附表 4)。

2、就业补贴申报。 由享受补贴人员填报申请表, 申请人 户籍所在村审核,乡镇初审,县人才中心审批。申报资料包括: 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附表 5)、用工协议(复印件)、就 业帮扶车间脱贫劳动者在岗情况季度核查表( 附表 6)。

  )申报时间。

就业帮扶车间运营补助在当年 6 月份后申报;就业补贴年 初申报,按季度核查人员到岗情况申报补贴。

 四)资金来源。

就业帮扶车间运营补助来源于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补贴来 源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由县人才中心申请、就业补 贴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拨到户,帮扶车间运营补助由人才中 心拨付到车间运营主体账户。

三、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开发。在遵循公益性岗位政策总体要求的前提


 

下,各乡镇、行政村统筹考虑乡村建设实际需要,确定岗位数 量。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原则,开发农村 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 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无 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者。

 二)选聘上岗人员。由个人填报申请表,经村民代表会 评议通过,再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 议,明确岗位性质、岗位要求、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2025 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为自 2025  7  1 日至 2025  12  31 日, 岗位补贴标准为 300 /月。

(三)申报时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表7)由申

报单位( 一般为行政村)填报并签字盖章,于 6 月上旬汇总报人 社局;6 月中旬填报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表8) 6 月下旬填报脱贫劳动者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报表(附表  9),另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村级公示截图( 一村一份)。

(四)日常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 ”做好在岗人员管理,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落实上岗签到制度, 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业务培训,按季度开展到岗履责情况考核 (附表10)。县人才中心根据每季度考评结果申报发放岗位补 贴。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及上岗人员 申报资料收集、审核、上报,指导各村开展考核和业务培训, 并将岗位和在岗人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含光伏、林业等类公 益岗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网站、微信、乡镇村组微信群、 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干部上门入户等方式开展宣传,建立横 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信息全覆盖传播渠道,确保脱贫劳动 者稳岗就业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脱贫劳动者稳 岗就业相关补贴发放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程序要求,严格材 料审核,严格申报时限,积极推进相关补贴落到实处。各行政 村在登记申报过程中,要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到人,信息登记 审核要严把事实关,对享受补贴人员的务工收入情况,该户要 有相应登记。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对照信息系统比对审 核人员身份和务工信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审核上报 材料,组织对补贴发放工作开展督查,包括对享受补贴人员务 工收入登记、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等等。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组织协调业务 经办机构密切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和资金保障,及时解决工作 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公开透明,严肃工作纪律,自 觉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要严格遵守衔接资金 和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坚决杜 绝各种弄虚作假和套取资金行为。脱贫劳动者省外务工交通补 贴,各乡镇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则,明确、细化相关务工 证明材料。乡镇及帮扶车间所在行政村相关责任人,对脱贫劳


 

动者在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情况要按季度督查,并根据 督查结果审核就业补贴申报资料。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凤为成,联系电话:0564-8689079。

 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仕娟,联系电话:0564-866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