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师团】舒城县“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名单(沿用)

发表时间:2024-02-25 14:19来源:舒城县桃溪镇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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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舒城县“八五”普法宣讲团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全县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根据“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和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需要,县法宣办决定成立舒城县“八五”普法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团组成人员
    经有关部门推荐,县法宣办审查,遴选了具有法学理论功底和法治实践经验的20名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名单见附件)。
    二、宣讲团成员任期
    宣讲团成员任期从聘任之日起至20251231日。各成员在任期内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及时向县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县法宣办将适时对宣讲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主要任务
    宣讲团成员要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承担以下四项工作任务。
   (一)根据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二)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编写与宣讲、法治宣传教育教材编写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命题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理论研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建议。
   (四)深入基层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注重依托宣讲团的资源优势,努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宣讲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宣讲团成员工作,为宣讲团成员参与各项普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各地要充分发掘当地法律人才资源,切实加强“八五”普法宣讲团队伍组建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为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法治舒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宣讲团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感,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法治宣传活动的关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宣讲团成员要及时向县法宣办报告授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情况。
    县法宣办联系电话:8553011
    电子邮箱:2438665386qq.com
    附件:舒城县“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