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天镇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项目办理流程
一、救助对象
晓天镇常住户籍,经有关医院确诊目前确实需要服用药物(住院)治疗,且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并同意接受服药(住院)治疗医疗救助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其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者优先。
二、需要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
2.相关医院诊断证明;
3.户口所在地村、街道推荐信;
4.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书。
三、申请和审批流程
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可持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县残联领取《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医疗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经镇残联初审,镇残联签署审核,县残联审批后,领取“医疗救助卡”(其中住院对象一并核发《晓天镇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住院通知书》),即可按规定和程序享受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