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办理指南、补助标准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2023年《六安市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市残联[2023]1号)
二、资助标准
补助对象每人每年1000元。
三、申报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类残疾人。
2.对个别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影响社会安定,经医院鉴定后确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而本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监护人申请、乡镇(开发区)初审后报县残联审核,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开发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
2.受理:乡镇、开发区残疾人联合会初审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县残疾人联合会审核。
3.发放:县残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录入数据库。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
七、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名称
1.精神类别残疾人证;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九、咨询方式
0564-278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