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5-15 17:21来源:舒城县晓天镇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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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和依据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但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仍存在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审批与监管脱节、经营准入监管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为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推动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强化日常检查。(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五) 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六) 强化转为经营用途安全监管。(七) 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八) 健全管理体制。(九) 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十) 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十一) 加快信息化建设。(十二) 完善法规制度。

《通知》指出,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但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迫切需要加强源头治理,加快构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管住存量、严控增量、完善机制3方面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要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管理等方面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要从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强化转为经营用途安全监管、清查整治违法行为等方面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要从健全管理体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法规制度等方面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经营性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审批管理,加大资金、人员和技术等保障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做好民生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诠释 :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单门独户,独门独户,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城镇规划区外或建设用地范围建房。

注意事项:各地要切实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经营性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审批管理,加大资金、人员和技术等支撑保障力度,及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做好民生保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