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五显镇总体规划(2009—2030)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为实现五显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引导城镇建设健康有序的进行,特编制舒城县五显镇总体规划。
第1.2条 规划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2.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1.2.4《舒城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
1.2.5《五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2.6《万佛湖旅游区总体规划(2000-2020)》
1.2.7《舒城县五显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2.8 其他相关文件与标准
第1.3条 规划编制内容
本次规划包括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区建设规划两部分。
第1.4条 规划指导思想
1.4.1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五个统筹”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重要思想为指导,“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阶段性目标,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大力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全面提高城镇综合经济实力。
1.4.2 体现规划的超前性、预见性和连续性,以适应自身的持续发展和区域体系结构的优化;近期建设着重于起步阶段功能分区的建立,形成城镇的雏形;中期建设重点在于完善功能分区,建立相对完整的城镇结构;远期建设成为功能分区明确、各种设施齐全的小城镇。
1.4.3 强化五显镇作为舒城县区域经济发展主轴上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五显镇的工业和商贸业发展,在规划期内将五显镇打造成为舒城县承东启西的西大门的形象,形成以工业和商贸相结合,协调发展的山水小城镇。
1.4.4 “两个文明”一起抓,以产业发展带动人口积聚,将发展阶段的时序(即时间进度) 、镇区开发的地块(即空间尺度)与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档次与品位(即内涵程度)有机的结合起来:“小城镇、大眼界,大战略、小步走”,建设现代化生态镇区。
第1.5条 规划发展目标
将五显镇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镇。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形成新型的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镇村体系;以便捷的道路交通系统为骨架,建立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系统;以二、三产业为支撑,经济协调发展;以绿色空间为基调、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现代化气息的山水小城镇生态新风貌。
第1.6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5年
远期:2016—2030年
第1.7条 规划区范围
镇区规划区范围东、西到五显村村界;北到五显村黄泥坎一线;南到陈院村村委会一线。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
第1.8条 规划管理
1.8.1 凡在镇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1.8.2 本规划分为强制性内容(文本中有下划线的规定为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根据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变更,必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二章 镇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2.1条 战略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工业兴镇为主题,以富民强镇和社会和谐为目标,紧紧抓住工业兴镇化、集镇发展化、农业产业化三大战略重点,突出工业兴镇、集镇立镇、农业富镇三大目标,强化家俱、山野菜、尼龙造粒、竹业四大支柱产业,狠抓旅游开发和招商引资,坚持以人为本,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奋力完成富裕五显的艰巨任务,全面建设小康五显,促进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2.2条 战略目标
到规划期末,把五显镇建设成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发展和谐,生态环境优越的现代化城镇。
第一阶段(2009-2015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抓好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构建镇区各功能区的框架体系,着力完善镇区的基础服务设施,完善好工业园区的“七通一平”的基础工作。本阶段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以工业与现代农业为主:工业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并结合外来的招商引资的项目,大力发展家俱、山野菜、尼龙造粒、竹业四大支柱产业;农业结合旅游在开发特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同时,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步伐;以第一产业带动第二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工业;第三产业要加快发展,除大力发展商贸和市场外,结合与县城临近的优势,积极发展房地产、旅游业、保险、金融,积极发展镇区。
第二阶段(2016-2030年)全面发挥镇区核心辐射作用,全面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基本完成农业产业化。第二产业的农副产品加工抓紧技术水平的提升,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在经济和技术上与发达地区紧密联系,形成产业集群,并重点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带动整体产业的发展。基本实现经济发达、环境优美、城乡融合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第2.3条 战略重点
2.3.1 生态化
突出生态建设的核心地位,激活生态产业发展的一切有利因素,将生态化作为经济发展的重点。
2.3.2 城镇化
建立合理的镇村结构体系,重点加强镇区的发展和建设,促使五显镇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高。
2.3.3 农业产业化
精心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围绕市场抓品牌,按照绿色、工艺无害、有机产品的标准要求,培育一批名优特农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三章 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3.1条 指导思想
重点发展镇区,强化镇区的职能和规模,将镇区建设成为舒城县的商贸及旅游服务型城镇;通过镇域村庄布点规划,将每个行政村中过多的和零散分布的自然村进行适当合并,减少农村人口的数量,促使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集中和转移,加速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建立新的城乡一体化的居民点体系;加强镇域基础设施和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构建分工合理的镇域经济区,引导人口适度积聚,实现镇域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3.2条 镇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镇域近期(2015年)总人口约3.81万人,远期(2030年)总人口约3.98万人。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30%,203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5%。
第3.3条 城镇化发展策略
3.3.1 发挥当地资源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通过龙头企业向开发区集中,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化,拉动镇区建设。
3.3.2 内引外联,把镇区建成舒城县的商贸及旅游服务型城镇,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3.3.3 加大镇区建设力度,增强镇区活力。
3.3.4 加快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建设旅游服务基地,促进经济发展。
3.3.5 加快第三产业建设步伐,带动镇区经济发展,吸纳剩余劳动力。
3.3.6 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进镇落户。
第3.4条 镇村等级结构体系
3.4.1 镇村形成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等级结构体系。
3.4.2 第一级 镇区: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旅游服务基地。集工业、贸易集散、旅游服务于一体的小城镇。
3.4.3 第二级 中心村:村域行政、文化中心。
3.4.4 第三级 基层村:各自然村庄,为农业服务的基地。
第3.5条 镇村规模结构体系
3.5.1 镇区:17000人;
3.5.2 中心村:500~1000人;
3.5.3 基层村:50~100人。
第3.6条 镇村职能结构体系
3.6.1 第一级 镇区——五显集镇: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全镇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商业服务及为农业生产相配套的服务设施,镇域旅游服务基地,是集工业、贸易集散、旅游服务于一体的小城镇。
3.6.2 第二级 中心村——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居民聚集点,主要为所在的行政村的居民服务,重点完善交通、水电等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
3.6.3 第三级 基层村——重点完善交通、水电等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质量,以居住和服务于农业生产为主要职能。
第3.7条 镇村空间结构体系
规划形成“一核三点二轴四区”,形成镇区带动中心村,中心村带动基层村的空间网络结构。
“一心” ——即五显镇镇区;
“三点” ——即镇域内上河、景山、韦洼三个重点中心村;
“二轴” ——即105国道发展轴和317省道发展轴;
“四区” ——东部片区(大路、景山、清塘、余畈、梅山、罗山);西南片区(上河、石关);中部片区(显杨、陈院、下河、虬冲);北部片区(光明、五显、韦洼、江冲)。
第四章 镇村农业产业结构规划
第4.1条 全镇划分为四大片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制定不同的发展政策,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以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为主的产业集群。
东部片区:范围包括大路、景山、清塘、余畈、梅山、罗山等6个库区村,大力发展网箱养殖和板栗种植基地;
西南片区:范围包括上河、石关等2个山区村,大力发展茶叶、葛根、油茶、板栗、毛竹种植基地;
中部片区:范围包括显杨、陈院、下河、虬冲等4个丘岗村,大力发展板栗、菌种、无公害蔬菜和家禽养殖基地;
北部片区:范围包括光明、五显、韦洼、江冲等4个山区村,大力发展茶叶、葛根、油茶、板栗、毛竹种植基地。
第五章 镇域村庄布点规划
第5.1条 村庄布点原则
5.1.1 高标准和高起点,充分体现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理好近期和长远的关系,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5.1.2 按照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奔小康的总体要求,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并小村庄为大村庄。
5.1.3 树立“以人为本”的规划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做到人与资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源头上杜绝土地浪费,保持耕地资源的总量平衡,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与自然相和谐的农村社区。
5.1.4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强化功能。从实际出发,确保村庄和集镇的发展方向,对各项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布局。
5.1.5 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安排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5.2条 村庄功能和布点规划
5.2.1 村庄功能定位
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人口聚居点,以农业生产和种植业为主。
5.2.2 村庄布点规划
通过试点示范,整体推进的方式落实实施,将现有的1074个自然村庄规划为233个新村庄,加大对规划点的投入,建设道路、供电、供水、电讯、有线电视、网络等基础设施,改善群众生活和生产条件,增强农民到规划点建房的吸引力。
5.2.3 村庄建设规模
规划后的村庄建设用地为256.78公顷(3851.7亩),人均建设用地72平方米,这些用地逐步通过退耕、复垦,调整为农用地,除规划村庄道路需占用部分农田外,可净增耕地160.33公顷(2405亩)。
5.2.4 土地置换
在确保耕地指标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土地置换,缓解建设用地不足的矛盾,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进行城镇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第5.3条 实施措施建议
5.3.1 建设引导
加快编制保留村庄建设规划;加大对保留村庄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增强村庄的综合集聚能力;严格控制在非保留村庄用地内新建和改建住宅,引导至周边布点村庄统一建设;限制村办企业用地扩展,逐步向镇区工业集中区搬迁。
5.3.2 空间清理
村庄布点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清理村庄搬迁后多余的弃用住宅和道路、电力架空线等基础设施。
5.3.3 农田整理
加大对原有村庄建设用地的土地复垦投入,充分利用村庄布局调整的机会,加紧对农田进行连片整理与划分,减少农业机械化生产阻碍。
5.3.4 生态保护
加强水网、城镇、村庄、公路沿线的绿化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推广生态种植业和养殖业。
第六章 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6.1条 本规划将镇域空间发展区域划分为:积极发展区、引导发展区、控制发展区三大类。
第6.2条 积极发展区
6.2.1 内涵:以镇区建设为主导的空间地域。
6.2.2 范围界定:主要集中在五显镇区。
6.2.3 基本特征:城镇建设的主要集中地,镇域内中心积聚点,人口密度较高,工业、商业等经济活动较为频繁,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较为齐全。
6.2.4 发展策略:合理诱导镇区的建设活动以及经济活动,控制镇区盲目蔓延,处理与周边交通的衔接,与镇区的功能定位相适应。
第6.3条 引导发展区
6.3.1 内涵:以中心村及基层村建设为主导的空间地域。
6.3.2 范围界定:主要集中在镇域各中心村、基层村建设的周围地域。
6.3.3 基本特征:镇域基本居民点,农业是其经济活动的主要形式。
6.3.4 发展策略:有规划、有步骤地引导零星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限制工业企业的积聚,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不被侵占。
第6.4条 控制发展区
6.4.1 内涵:对镇域生态环境起决定性作用的大型生态要素和生态实体。
6.4.2 范围界定:基本农田、水域及生态林地。
6.4.3 基本特征:对较大区域具有生态保护意义,是空间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支撑,一旦受到人为破坏,将引发明显的负面效应;镇域优质环境和优美景观的背景。。
6.4.4 发展策略:重点保护生态敏感区,禁止村庄建设对此区域土地的蚕食;实施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饮用水体要严格控制在Ⅱ类水标准内。
第七章 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7.1条 镇区应设以下公共服务设施:
l 行政办公机构:镇政府、机关单位;
l 教育机构:农业科技辅导站、中学、小学、幼托等。
l 医疗卫生:中心医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防疫站等;
l 市场:综合贸易市场(包括农副产品交易、小商品交易、蔬菜瓜果批发、水产品、农业物资交易等)、农贸市场;
l 商业金融:相对齐全的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l 社会福利:敬老院、福利院等;
l 体育设施:供居民健身的社会体育活动场地;
l 文化设施:科技指导站、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广播站、有线电视台等。
第7.2条 中心村应设以下公共服务设施:
l 村委会;
l 教育机构:小学、幼托;
l 文化科技: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场地;
l 商业服务:基层商店、为农业生产提供机具、修理、租赁、种籽及技术服务等服务点。
l 社会福利:敬老院;
l 医疗卫生:卫生所。
第7.3条 基层村应设以下公共服务设施:
l 教育机构:幼儿园、托儿所;
l 医疗卫生:卫生室;
l 商业服务:小吃店。
第八章 镇域支撑系统规划
第8.1条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8.1.1 对外交通
通过105国道和317省道与外界保持交通联系,通过105国道往西到达六安市,往南到达岳西县;通过317省道往东到达舒城县城。两条道路在五显镇区交汇。
8.1.2 镇村道路
以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改善镇村交通环境,镇区通往各个村的机耕路全面改造为水泥路,把所有规划村庄同主干线连接起来,形成枝状的镇村公路网络,连接各中心村、基层村,道路等级达到四级公路的目标,在每个中心村建设客运停靠点,方便居民的日常出行。同时也为调整农业生产发展结构、发展农业和镇域经济铺设“跑道”。
第8.2条 电力规划
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建设和电网改造。变电所在原址扩建,保证全镇的生产、生活供电。以10千伏输电压向镇域各行政村供电,沿主要公路架线。各行政村有变配电房,保证全镇居民100%安全、方便用电。
第8.3条 通讯规划
五显镇区设一座邮政支局和电信分局,各中心村设代办点。规划期末,程控电话通到每个行政村,电话覆盖率要达到100%,采用和普及现代通讯方式,开展移动电话和国际互联网业务,保证信息畅通,促进社会经济的现代化。
第8.4条 给排水规划
8.4.1给水规划
靠近镇区的村民,由镇区管道统一供水;远离镇区的村庄以建无塔供水、高压水池等形式作为供水渠道。
全镇山地地区的村庄主要靠在当地解决水源供给问题,以各村村部为中心修建水厂。
8.4.2排水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靠近镇区的村民,由镇区规划统一布局,污水分设化粪池、隔油池和污水管网;雨水顺地势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排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涵管,主排水管管径为0.75m。
山区村民排水设计也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雨水自然排放,生活污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农田等自然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第8.5条 防洪设施规划
到规划期末,全镇骨干河道防洪标准均达到或超过20年一遇洪水标准。
第8.6条 滑坡、崩塌的防治措施
8.6.1 放缓边坡、分台阶减载。
8.6.2 采用抗滑挡土墙支挡。
8.6.3 地表水与地下水综合治理。
8.6.4 采用锚杠或预应力锚索等,用没有滑坡的山体上来稳定滑坡体。
第8.7条 消防规划
8.7.1 镇区规划设置标准普通型消防站1座,负责镇区及全镇域的消防救援工作。消防用水主要采用管网与五显地表水相结合。
8.7.2 在中心村与基层村建立村民消防组织。
第8.8条 环卫设施规划
8.8.1 在五显村青山头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推进垃圾按标准进行分类处理。
8.8.2 在规划村庄内设立垃圾收集点,所有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8.8.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内绿化隔离带的宽度不应小于20米,并沿周边设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周宜设置不小于100米的防护绿地或生态绿地。
第8.9条 抗震规划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措施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6度标准设防,新建工程选址定点必须符合五显镇总体规划要求和抗震防灾规划要求,特别重要的工程(甲、乙类建筑)应对拟选场地进行地震地质工程地质专题研究,选择有利地段。
第九章 镇域生态环境规划
第9.1条 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到本世纪初期,大气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相关标准,空气污染浓度值符合(GB3095-1996)要求;工业污水处理达标率100%;主要水库水质达国家二、三类地面水标准,饮用水源达标率达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镇区噪音昼夜等效声级控制在45-55分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镇区绿化覆盖率40%。
第9.2条 产业政策与布局
9.2.1 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严格控制能耗大、污染重的新建项目。
9.2.2 工业应向镇区集中,通过工业园区统一治理污染,中心村与基层村应严格控制发展工业。
9.2.3 镇区工业用地应发展以一类、二类工业为主,严禁引进和建设三类工业。
第9.3条 环境敏感区与保护策略
9.3.1 水源保护区
镇区饮用水水源为五显河水,饮用水水源必须达到《安徽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水质的要求。
保护策略: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进入水源地及其保护区;加快治理工业污染源,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消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生活污水的处理,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广小型污水净化处理设施。
9.3.2 山水生态旅游观光区
旅游区:五显镇文化底蕴浑厚,人文景观多,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石关风景区是市级风景名胜区,与东石笋风景区遥相呼应。众多的景点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
保护策略:对风景区划定范围搞好生态环境保护,禁止建设与生态旅游业无关的项目,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在风景区周边的建设项目应确保不对风景区产生环境污染和景观破坏。
9.3.3 河流水系及滨河地带
河流水系:对于五显河、滑水河及其支流等河渠,强调河道林带的生态功能。
保护策略:结合各河道水系,建设生态林带。
9.3.4 农田保护区
农田保护区:结合镇域空间利用规划,编制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基本农田是五显镇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保护策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确立农田保护区的范围,严禁区内各类建筑的建设和非农业生产活动。
第十章 镇域旅游规划
第10.1条 旅游区的定位
从万佛湖旅游区的角度出发,立足五显镇旅游资源的条件,五显镇的旅游业定位为:
融自然山水与生态农业观光游于一体,打造“绿色五显、生态五显、文化五显”。
第10.2条 旅游资源组织
10.2.1 五显镇区旅游区:是万佛湖旅游区的二级旅游中心城镇,具有完善的接待服务设施,中、小型综合性购物、文化娱乐、度假中心。
10.2.2 石关风景区:位于石关村境内,以山地自然风光观赏为主。
10.2.3 万佛湖旅游区:以濒临万佛湖的村庄为主体,以水上观光、游览为主。
第10.3条 旅游交通
充分利用105国道和317省道,提升镇域内的镇村级道路的等级,为景区与主要交通干线联系提供必要条件。
第10.4条 旅游服务基地
10.4.1 一级――五显镇镇区;
全镇旅游接待基地,游客的主要集散地,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中心。
10.4.2 二级――石关村、景山村;
为景区游客集散,提供各类就近的服务等功能。
第10.5条 客流地域结构
一级目标市场:合肥市、六安市及巢湖市游客。
二级目标市场:省内旅游区域的客源市场。
三级目标市场:苏、浙、沪等地区的游客。
第十一章 镇区规划原则
第11.1条 积极发展旅游业和商贸服务业,使镇区具备足够的吸引力和辐射力,成为镇域的生长极核。
第11.2条 集中布局,合理利用土地,最大限度地发挥基础设施效益,合理布局各项建设用地。
第11.3条 完善道路系统和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绿地系统。
第11.4条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使规划可持续发展。
第11.5条 解决好镇区建设和过境交通之间的关系,防止相互影响和干扰。
第十二章 镇区发展策略
第12.1条 大力发展旅游及其相关配套服务产业,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旅游及农副产品资源优势,以商贸服务产业为龙头,带动全镇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第12.2条 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多渠道引进和利用外资。
第12.3条 加强环境建设,利用依山傍水的独特的自然条件,塑造好镇区形象,提高竞争力。
第12.4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拓展镇区发展空间,优化用地布局,形成适应镇区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
第12.5条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应镇区规模扩张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第十三章 镇区性质与规模
第13.1条 镇区性质
以生态产业为主导,旅游及工贸业协同发展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第13.2条 镇区规模
13.2.1 人口规模 近期:10000人;远期:17000人。
13.2.2 用地规模 近期:100公顷,人均100m2/人;远期:169.63公顷,人均99.78m2/人。
第十四章 镇区建设用地布局
第14.1条 镇区建设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镇区的发展空间应集中在五显河以北地区,东进西拓。
第14.2条 镇区布局结构
规划采取“一轴三组团”的布局结构形式。
一轴:五显河绿化景观轴;
三组团分别是东部组团、西部组团和南部组团。
东部组团——依托老镇区,重点发展居住、商贸和文化教育。
西部组团——依托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工业和居住。
南部组团——依托市场,充实完善。
第14.3条 用地布局
14.3.1 居住用地
东部片区依托老镇区向东大力拓展,是镇区的主要居住聚居区。
西部片区结合工业园区布置,可作为工业园区的配套居住用地。
南部片区规模较小,结合现有村庄整治,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新建居住区的建筑风格建议采用一致的现代风格,建筑材料采用本地特色的、经济实用材料,建筑色彩统一。一定要强调居住环境的塑造,使镇区本身就是非常好的旅游景点。
到2030年,居住用地面积为60.7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5.78%。
14.3.2 公共设施用地
1、行政管理用地
保留现状各类行政管理用地,重点是对现有的破旧建筑进行改造。
规划行政管理用地为1.26公顷。
2、教育机构用地
保留现有中学、小学和幼儿园,规划在东部组团中心新建1所小学和幼儿园。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为6.89公顷。
3、文体科技用地
文化设施设置在光明大道与梅山路交口东北角,紧邻老镇区商业中心梅山商城,在服务于现有镇区的同时,也可兼顾未来镇区拓展需要。从节约土地的角度出发,不再单独设置体育设施用地,利用五显中学的体育设施。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为0.42公顷。
4、医疗保健用地
对现有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扩建,不再另设新的中心医院。居住区中可开设小型诊所或特色门诊,满足居民就近看病需求。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为0.44公顷。
5、商业金融用地
保留现状商业用地,新规划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位于东部组团的中心。在各居住小区设小区级商业设施。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为13.00公顷。
6、集贸市场用地
⑴ 专业市场
保留现状南部组团的竹木大市场,在镇区中心现状农贸市场西侧新增1处专业市场,作为农副产品和水产品交易用地。
⑵ 集贸市场
老镇区的农贸市场保留,主要为西区和南区的居民提供服务,在东部组团中心规划一处农贸市场,主要为东部新区的居民提供服务。
规划集贸市场用地为7.01公顷。
到规划期末,公共设施用地29.02公顷,占总用地的17.11%。
14.3.3 生产设施用地
规划生产设施用地主要集中在五显镇工业园区, 五显工业园区位于镇区西侧,镇区中心的零星工厂进行搬迁,镇区北侧的现状生产设施用地保留
到规划期末,生产设施用地为20.85公顷,占总用地的12.29%。
14.3.4 仓储用地
镇区的仓储用地为现状保留的粮站。
到规划期末,仓储用地面积0.35公顷, 占总用地的0.21%。
14.3.5 工程设施用地
现状变电所、邮政所、电信支局、液化气站、加油站保留;规划新增的工程设施有:污水处理站位于镇区东部组团的东南部,五显河镇区段的下游;垃圾转运站分别位于东部组团和西部组团;消防站位于东部组团光明大道与虬龙路交口的西南角;新建水厂位于镇区东端,景山路与光明大道东北角。
到规划期末,工程设施总用地3.37公顷,占总用地的1.99%。
第十五章 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15.1条 对外交通规划
五显镇镇区对外交通道路是105国道和317省道。
规划将过境道路的城镇段改建为镇区主干道,新的对外联系道路光明路位于镇区南侧,红线控制24米,并在道路两侧各控制5米的绿化隔离带。
现状长途汽车站保留。
第15.2条 镇区道路系统规划
15.2.1主干路系统
镇区的主干路由光明路、石关路、上河路、景山路、罗山路、舒院路组成,呈“三横三纵”的格局,主要位于东部组团,红线控制为20-24米,主要承担镇区各组团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15.2.2次干道系统
次干路由虬冲路、江冲路、韦洼路、显杨路、陈院路组成,是联系主要道路之间的辅助交通线路,主要以承担组团内部的交通为主,红线控制为15米。
15.2.3支路系统
支路由梅山路、洪湾路、泉岭路等道路组成,是进出街坊、居住区和承担短距离交通的主要道路,红线控制为7-15米。
第15.3条 静态交通设施
(1)广场
在东部组团的中心,结合商业文化设施规划建设中心绿化广场,作为休闲、集会的开敞空间,形成镇区的公共活动中心。
(2)停车场
镇区规划2座停车场,一座位于镇区中心、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西侧,同时为市场和镇区提供停车需求;另一座位于镇区南部组团,滑水河路与五景路交口东南部,主要解决过境交通车辆的停放需求。
第十六章 镇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16.1条 公共绿地
结合流经镇区的五显河及其支流布置滨河绿带,是当地居民和外来游客赏玩、游憩的主要场所。
第16.2条 防护绿地
在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防护隔离带。
第16.3条 道路绿带
沿镇区新建的主干路两侧规划布置景观绿带,两侧配种优质高大阔叶乔木,同时也穿插布置一些有特色的树种和其它景点,丰富城镇景观。
第16.4条 生态绿地控制
指周围山体的绿化。
第16.5条 景观系统规划
16.5.1 景观轴线
1、滨河景观轴
镇区沿五显河形成1条滨水景观带,串联一系列城镇开放性的景观节点,是镇区重要的景观带。
2、道路景观轴
规划的镇区道路绿化景观轴主轴线是光明大道景观轴线、韦洼路景观轴线和江冲路景观轴线。沿着主要道路景观轴线,布置镇区重要的功能节点,并组织一定的公共建筑群和独特的绿色空间。
16.5.2景观节点
镇区中心作为镇区重要的景观节点,分为东部组团中心和老镇区中心2处。东部组团中心由商业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公共绿地、学校组成;老镇区中心是以围绕梅山商城周边的商业服务设施组成。
16.5.3 镇区主要景观控制区
1、老镇区景观控制区
老镇区景观控制区为105国道与317省道交汇处,为五显镇原镇区的中心地带,规划中,在保持老镇区原有格局和特色的同时,将五显河及其支流周边改造成为老镇区的绿化景观带,为老镇区带来新的“绿意”。
2、行政、商业市场、文化科技中心景观控制区
位于东部组团中心,全面体现现代化城镇风貌,是景观体系的最基本构成。应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群体,强调同环境相协调,建筑材料要以不破坏镇区整体风貌景观为原则。
3、现代居住区景观控制区
居住区建议以多层为主,整体风格、色彩、建筑材料统一,强调外部环境塑造,形成五显镇镇区独特的居住景观风貌。
4、工业园区景观控制区
工业园区是五显镇现代工业发展的代表与新形象,是未来五显经济的引擎,它的规划建设必须遵守生态、无污染的根本原则,以统一的现代工业产业园区的风貌为主。
5、滨水景观控制区
沿河流的两侧,应严格控制为公共绿地,形成滨水景观轴。突出镇区的自然特色,让绿色生态渗入到城镇生活空间。
第十七章 镇区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第17.1条 给排水工程规划
17.1.1 给水规划
1、供水量预测
预测总供水量为近期3600吨/日,远期11475吨/日。
2、水源选择
以五显河水作为供水水源。
3、管网布置
规划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相结合的统一供水管网系统,主干管采用环状布置、次干管与支管呈枝状布置。
第17.2条 排水工程规划
17.2.1 雨水排放
雨水管网沿道路埋设,结合地形、道路坡向分片收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
17.2.2 污水排放
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估算,则近期污水量为2880吨/日,远期污水量为9180吨/日。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在镇区东部设污水处理站,污水进入管网后,送入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五显河。
污水管沿道路枝状埋设。
第17.3条 供电工程规划
17.3.1 规划对现状35KV变电所进行扩容,保障镇区近、远期生产生活对电力的需求。10KV高压供配电线路沿道路埋设,采用环枝状结合的高压供配电网络,保证供电安全可靠。
17.3.2 镇区2030年预测最大的供电负荷为2.44万KW。
第17.4条 通讯工程规划
17.4.1 保留现状电信支局,规划期末交换机容量达到2万门,为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服务。
17.4.2 镇区电话覆盖率达到100%,电话普及率达到70%。
17.4.3 保留现状邮政支局,结合新建居住区设置邮政网点,以满足居民就近用邮需要(可不单独占地)。
第17.5条 燃气工程规划
城镇居民用气以石油液化气为主,到规划期末居民气化率达到100%,总用气量达到5.70×1010 KJ/年。液化气站在原址适当扩建。
第十八章 镇区防灾减灾规划
第18.1条 消防规划
18.1.1规划在光明大道与虬冲路交口西南角设二级普通消防站1座,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18.1.2 规划采用生活——生产——消防统一的供水系统,承担有消防任务的给水管径不少于ф150毫米;沿镇区主、次干道按间距120米设置消防栓,消防栓采用地面式双开口消火栓;支路和居住小区内部道路的消防栓间距不得大于140米;消防栓的供水压力不小于0.1MPA。
18.1.3 消防通道间距为150—200米,消防道宽度不小于4米,一般按6米设置,街巷道路无断头路,居住小区及单位内部支路尽可能设回车场;沿街建筑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应设穿过建筑的消防通道。
第18.2条 防洪规划
加强河道的治理,结合绿化建设,加高加固堤岸,同时加强排灌站建设的力度,防止内涝的发生,确保达到抵御20年一遇洪水标准。
第18.3条 抗震防灾规划
18.3.1 总体设防目标与舒城县总体设防目标一致,一般建筑设防标准为6度以上设防,重要工程及生命线工程按7度设防加固,即供水、供电、交通、通讯、排水、燃气等生命线工程必须具备较强的运营保障和应变能力。设防标准按建设部编制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执行。
18.3.2 抗震规划要求镇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1万人/平方公里以下,建筑密度应控制在30%以内,并要符合避震疏散场地的要求。
18.3.3 变电所采用双向电源,配备自供电源;自来水管接头方式采用柔接标头,水管环网化;通讯线路实现环网化,并建立多渠道通讯方式,增设自供电源;增设消防站,完善消防栓设置。
18.3.4 对次生灾害的预防措施如下:对易燃易爆单位设防护带,满足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排水设施的建设等。
18.3.5 避震疏散规划按就近、安全、方便的疏散原则,疏散半径0.3—0.5公里。避震场所布局主要是广场、公园、操场用地,这些空地的有效面积之和应大于人均疏散占地面积1平方米。禁止停车场、广场和绿化用地挪作他用,严禁在镇区内设置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仓库,以免发生次生灾害。主要疏散通道为光明路和上河路。。
第十九章 镇区环境规划
第19.1条 环境保护规划
19.1.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镇区空气质量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规定的二类区标准。燃气普及率近期达到50%,远期达到100%。
19.1.2 水环境保护目标
生活饮用水源及其他水体均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标准。
19.1.3 声环境保护目标
全镇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8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5分贝以下。
第19.2条 环境卫生规划
19.2.1 公共厕所沿镇区主次干道按间距500米1座,一般街道按750-1000米设置1座;大型公共活动中心必须按有关标准配建公厕。到规划期末,镇区共建设9座公共厕所。同时要求镇区内公共建筑的公厕向社会开放。
19.2.2 垃圾转运站每0.7-1.0平方公里设置1座,用地面积不小于200-300m2,与周围建筑间隔不小于5米。规划在五显镇镇区建2座垃圾转运站,东部组团和西部组团各建1座。
19.2.3 垃圾处理采取卫生填埋方式,近期使用景山村垃圾填埋场。远期随着镇区人口的增加,垃圾量也会急剧增大,因此规划在五显村青山头新建一处占地10余亩的垃圾卫生填埋场。
19.2.4 道路清扫保洁率为100%,主干道及有景观要求的道路采用一级清扫标准,其它道路采用二级清扫标准。
19.2.5 医疗单位等有害垃圾应高温焚化或深埋。
第二十章 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第20.1条 近期建设年限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09-2015年。
第20.2条 近期建设规模
20.2.1 人口规模:10000人.
20.2.2 用地规模:100公顷。
第20.3条 近期建设原则
20.3.1 与总体规划协调统一。
20.3.2 依托现状老镇区,逐步发展,充分利用原有各项设施,避免分散建设。要量力而行,用好有限的资金。
20.3.3 集中开发为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20.3.4 在进行新区开发建设同时,进行原有镇区的调整、改造和建设。
第20.4条 近期主要建设项目
20.4.1 工业
在镇区的西部组团启动建设工业园区的起步区,近期引入的主要企业为五显家俱城、尼龙深加工、竹业深加工项目。
20.4.2 居住
在镇区的东部组团和西部组团新建居住小区,小区建设结合村庄布点规划,积极引导镇域人口向镇区集中。
20.4.3 公共服务设施
1、在现状农贸市场的西侧建设农副产品、中药材及水产品综合贸易市场,提高镇区的对外吸引力和辐射力,促进经济发展。
2、结合新建生活性道路,打造特色商业街。
3、新建文化活动中心,丰富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
4、新建1个停车场,即农贸市场停车场。
5、改造五显宾馆并扩大规模,提高接待和服务水平。
20.4.4 绿地系统
1、 公共绿地
沿五显河及其支流建设滨河游憩绿带,改善镇区环境,全面提升镇区形象。
2、防护绿地
加强镇区周边山林绿地的保护,营造镇区良好的外部环境。
20.4.5 道路建设
1、完成镇区重要的对外交通干道光明大道的建设。
2、 新建镇区主干路江冲路北段和韦洼路西段,启动东部组团建设。新建次干路西洋冲路和西石岭路,推动工业园区发展。
3、 加强对现有道路的整治和拓宽改造,提高路面质量,重点改造集镇老街道道路建设工程。
20.4.6 基础设施
1、环卫设施
结合综合贸易市场、文化活动中心、中心公园建设水冲式公厕;在东、西组团建设垃圾转运站,到2015年基本达到垃圾日产日清要求,严禁乱扔乱倒垃圾,加强对水体和镇区环境的保护。
2、给水设施
建设新水厂一期工程,完善镇区给水管网的建设。
3、污水处理设施
完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净化水体,保护环境,确保下游的万佛湖不受污染。
镇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估算 (万元) |
完成时间 (年) |
1 |
光明大道建设 |
300 |
2010 |
2 |
综合贸易市场、停车场 |
1000 |
2011 |
3 |
文化活动中心 |
280 |
2011 |
4 |
老城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
3000 |
2015 |
5 |
五显河综合治理项目 |
5000 |
2015 |
6 |
景山岛旅游码头建设项目 |
1800 |
2015 |
7 |
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
500 |
2013 |
8 |
五显派出所 |
150 |
2010 |
9 |
自来水厂一期 |
380 |
2012 |
10 |
污水处理厂一期 |
2000 |
2013 |
11 |
环湖路建设项目 |
6000 |
2015 |
第二十一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21.1条 法律机制
21.1.1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规划的实施。
21.1.2 加强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划一经批准,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1.1.3 建立强有力的建设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规划的实施、审批,检查各项建设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真正做到依法治城,引导城镇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21.2条 行政协调机制
21.2.1 加强管理队伍的自身培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技术队伍,适应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
21.2.2 全面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具体落实和指导规划实施。
第21.3条 投资机制
21.3.1 建立稳定的城镇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保障资金到位,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范围。并尽快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市场经营项目和私人自建项目的三位一体的资金渠道。
21.3.2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政府为多个投资主体的投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放开市场,向外资、内资、团体、个人全方位开放,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城镇建设。
21.3.3把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提倡公共设施的有偿使用和区域共享。
第21.4条 土地开发机制
21.4.1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土地使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21.4.2积极试行城镇集体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于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可采取三种形式:
1、由镇政府与被用地村签订使用土地协议,对村给予合理的土地补偿,可在镇区集中建设拆迁安置房,安置拆迁居民。
2、镇村签订土地入股联营协议,实行镇村土地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镇区内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可以采用作价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流转。属于镇集体所有的,也可由镇政府统一收回、统一处理。
21.4.3集中紧凑地进行城镇开发和建设,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保持镇区的可持续发展。
21.4.4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土地应限期收回土地使用权,以提高土地的经济性。
第二十二章 附则
第22.1条 本规划经舒城县五显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有关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22.2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由五显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并负责实施。
第22.3条 镇域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
第22.4条 规划的修改
五显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镇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五显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第22.5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等部分组成,其中文本和图纸具有法律效力。文本中划线部分为五显镇总体规划强制性条文,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第22.6条 本规划解释权属舒城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附表一
镇区现状用地统计表 |
||||||||
序号 |
用地 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人均用地 (m2/人) |
占镇区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22.69 |
45.38 |
42.28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14.40 |
28.80 |
26.83 |
|||
其 中 |
C1 |
行政管理用地 |
1.06 |
-- |
-- |
|||
C2 |
教育机构用地 |
3.69 |
-- |
-- |
||||
C3 |
文体科技用地 |
-- |
-- |
-- |
||||
C4 |
医疗保健用地 |
0.32 |
-- |
-- |
||||
C5 |
商业金融用地 |
4.21 |
-- |
-- |
||||
C6 |
集贸设施用地 |
5.12 |
|
|
||||
3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4.76 |
9.52 |
8.87 |
|||
4 |
M |
生产设施用地 |
8.07 |
16.14 |
15.03 |
|||
5 |
W |
仓储用地 |
0.31 |
0.62 |
0.58 |
|||
6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1.93 |
3.86 |
3.60 |
|||
7 |
U |
工程设施用地 |
1.51 |
3.02 |
2.81 |
|||
合计 |
镇区建设用地 |
53.67 |
107.34 |
100.00 |
||||
|
注:2008年底镇区常住人口约5000人。
附表二
表14-2 镇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
||||||||
序号 |
用地 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人均用地 (m2/人) |
占镇区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60.70 |
35.71 |
35.78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29.02 |
17.07 |
17.11 |
|||
其 中 |
C1 |
行政管理用地 |
1.26 |
-- |
-- |
|||
C2 |
教育机构用地 |
6.89 |
-- |
-- |
||||
C3 |
文体科技用地 |
0.42 |
-- |
-- |
||||
C4 |
医疗保健用地 |
0.44 |
-- |
-- |
||||
C5 |
商业金融用地 |
13.00 |
-- |
-- |
||||
C6 |
集贸设施用地 |
7.01 |
-- |
-- |
||||
3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25.72 |
15.13 |
15.16 |
|||
4 |
G1 |
公共绿地 |
20.71 |
12.18 |
12.21 |
|||
5 |
M |
生产设施用地 |
20.85 |
12.26 |
12.29 |
|||
6 |
W |
仓储用地 |
0.35 |
0.21 |
0.21 |
|||
7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8.91 |
5.24 |
5.25 |
|||
8 |
U |
工程设施用地 |
3.37 |
1.98 |
1.99 |
|||
合计 |
镇区建设用地 |
169.63 |
99.78 |
100.00 |
||||
|
注:镇区规划期末(2030年)人口17000人。
附表三
镇区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
||||||||
序号 |
用地 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人均用地 (m2/人) |
占镇区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31.21 |
31.21 |
31.21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23.62 |
23.62 |
23.62 |
|||
其 中 |
C1 |
行政管理用地 |
1.26 |
-- |
-- |
|||
C2 |
教育机构用地 |
4.98 |
-- |
-- |
||||
C3 |
文体科技用地 |
0.60 |
-- |
-- |
||||
C4 |
医疗保健用地 |
0.44 |
-- |
-- |
||||
C5 |
商业金融用地 |
9.57 |
-- |
-- |
||||
C6 |
集贸设施用地 |
6.77 |
-- |
-- |
||||
3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9.58 |
9.58 |
9.58 |
|||
4 |
G1 |
公共绿地 |
10.85 |
10.85 |
10.85 |
|||
5 |
M |
生产设施用地 |
12.50 |
12.50 |
12.50 |
|||
6 |
W |
仓储用地 |
0.35 |
0.35 |
0.35 |
|||
7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8.91 |
8.91 |
8.91 |
|||
8 |
U |
工程设施用地 |
2.98 |
2.98 |
2.98 |
|||
合计 |
镇区建设用地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注:镇区近期(2015年)人口10000人。
附表四 镇区规划道路一览表
道路名称 |
起迄点 |
长度(m) |
宽度(m) |
横断面 形式 |
道路等级 |
光明大道 |
万鸡山路——泉岭路 |
2420 |
24 |
一块板 |
主干路 |
五显路 |
光明大道——滑水河路 |
690 |
13 |
一块板 |
主干路 |
滑水河路——泉岭路 |
1130 |
24 |
|||
滑水河路 |
五显路——万鸡山路 |
1140 |
24 |
一块板 |
主干路 |
韦洼路 |
虬冲路——泉岭路 |
750 |
20 |
一块板 |
主干路 |
江冲路 |
五显路——虬冲路 |
760 |
20 |
一块板 |
主干路 |
泉岭路 |
五显路——五景路 |
1030 |
20 |
一块板 |
主干路 |
虬冲路 |
五显路——泉岭路 |
1330 |
15 |
一块板 |
次干路 |
景山路 |
五显路——虬冲路 |
810 |
15 |
一块板 |
次干路 |
狮子山路 |
五显路——虬冲路 |
640 |
15 |
一块板 |
次干路 |
万鸡山路 |
合义巷——滑水河路 |
1670 |
15 |
一块板 |
次干路 |
西洋冲路 |
合义巷——清塘路 |
300 |
15 |
一块板 |
次干路 |
西石岭路 |
合义巷——清塘路 |
310 |
15 |
一块板 |
次干路 |
梅山路 |
石关路——光明路 |
160 |
13 |
一块板 |
支 路 |
罗山路 |
五显路——韦洼路 |
380 |
15 |
一块板 |
支 路 |
余畈路 |
狮子山路——泉岭路 |
490 |
15 |
一块板 |
支 路 |
五景路 |
万鸡山路——泉岭路 |
254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滨河路 |
光明大道——万鸡山路 |
980 |
9 |
一块板 |
支 路 |
合义巷 |
万鸡山路——陈湾巷 |
60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陈湾巷 |
合义巷——光明大道 |
25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光明大道路——滨河路 |
150 |
15 |
|||
明德巷 |
罗汉冲巷——五显路 |
51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五显路——河滨路 |
230 |
15 |
|||
罗汉冲巷 |
万佛棉织厂——五显路 |
69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宾馆巷 |
罗汉冲巷——华景巷 |
16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华景巷 |
罗汉冲巷——景山食品公司 |
37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杨榜巷 |
杨榜村民组——华景巷 |
32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马鞍巷 |
滑水河路——竹木市场东 |
390 |
5 |
一块板 |
支 路 |
显中巷 |
滑水河路——五显中学 |
195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供电巷 |
滑水河路——变电所 |
10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
竹园巷 |
五显路——五显路 |
490 |
7 |
一块板 |
支 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