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1.文件依据:关于印发《2021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六人社秘〔2021〕52号)
2.政策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等,见习期间为3-12个月。
3.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遵循按季度拨付原则给予见习单位补助)。政府分别按照人均100元、2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财政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地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4.申请条件: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岁未就业青年。
5.申请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文件要求其他材料。
6.办理流程:1.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县人才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发放的决定。
3.决定并办结事项后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7.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5室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564-8662262
11.发放结果:按季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