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中秋节消费提示

发表时间:2024-09-12 09:55来源:舒城县五显镇点击数: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一、选购月饼时要注意:包装标识是否完全,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从今年8月15日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其中,新国标明确规定: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等。(对于“新国标”实施日期2022年8月15日前生产的月饼,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日期后生产的月饼,应严格执行新国标。);

二、外出就餐时请选择干净卫生、证照齐全、信誉度高、有明码标价的餐厅,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拒绝食用野味。就餐时要注意观察食物性状是否异常、食材是否新鲜,就餐结束后最好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支付凭证,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

三、蟹卡作为近几年兴起的预消费形式,虽然有其便捷性的特点,但也存在着一定的消费风险,购买蟹卡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家,同时,购买前要与商家明确好所购螃蟹的计量价格,防止不良商家销售蟹卡后“跑路”,或缺斤少两的情况;

四、广大老年消费者要注意,不要轻信“免费体验”、“免费讲座”等活动的检测数据,购买保健品时要注意是否有保健品的批准文号,没有批准文号的绝不购买;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病功效,且保健品并非人人适用,尤其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必须根据自身状况,不能盲目购买,如有疾病需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五、在购买商品或接收服务时,要切记向商家索要购物小票等相关支付凭证,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也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