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2023年药品类行政处罚信息(第四期)
舒城县康源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NU8RP3T | 陈斌 | 舒市监处罚〔2023〕237号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 舒城县康源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华润赛科药业生产的压氏达牌笨磺酸氨氯地平片),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 | 处罚款500元 | 0.05 | 2023/6/9 | 2024/6/8 | 2026/6/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6/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康源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12315 | |||
舒城县仁康大药房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RJ2MW69 | 鲍靳 | 舒市监处罚〔2023〕238号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 舒城县仁康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科田牌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罚款 | 处罚款500元 | 0.05 | 2023/6/9 | 2024/6/8 | 2026/6/9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2023/6/9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仁康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案 |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