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2024年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第六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数据来源单位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经营地址 | 处罚名称 | 投诉举报方式 |
舒城县五显镇姐妹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QRL6H | 金德芳 | 舒市监处罚〔2024〕296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4-06-28 | 2025-06-28 | 2027-06-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显镇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五显镇 | 舒城县五显镇姐妹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五显镇盛原蛋糕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TTNT4R | 刘中元 | 舒市监处罚〔2024〕299号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但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 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但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1.1kg超过保质期的“红枣枸杞黑芝麻丸”(货值22元);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2200 | 2024-06-28 | 2025-06-28 | 2027-06-2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显镇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五显镇 | 舒城县五显镇盛原蛋糕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观南小铺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1TAC14 | 陈剑 | 舒市监处罚〔2024〕31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舒城县观南小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 | 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 0.050000 | 2024-06-26 | 2025-06-26 | 2027-06-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观南小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永兴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595733990E | 宋旭东 | 舒市监处罚〔2024〕230号 | 当事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 舒城县永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应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依据《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二项“(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及第八条第三项“(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规定的减轻情形。可给予减轻处罚。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2、处以罚款5000元。 | 0.500000 | 0.030000 | 2024-06-24 | 2024-06-24 | 2024-09-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永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福惠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M5UC8D | 童福树 | 舒市监处罚〔2024〕310号 | 违当事人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舒城县福惠生活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2元;2、处以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200 | 2024-06-24 | 2024-06-24 | 2024-09-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福惠生活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惠民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R51T6N | 王伏爱 | 舒市监处罚〔2024〕32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4袋双汇牌润口香甜王;二、没收违法所得0.7元,罚款1000元,合计1000.7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070 | 2024-06-26 | 2025-06-26 | 2027-06-26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王伏爱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陈学存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45H72Y | 陈学存 | 舒市监处罚〔2024〕32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红烧牛肉面12袋,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6-25 | 2025-06-25 | 2027-06-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陈学存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吴成秀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R0F79 | 吴成秀 | 舒市监处罚〔2024〕22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年3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称于2024年3月19日在舒城县干汊河镇吴成秀超市购买到过期的“娃哈哈”牌晶莹葡萄水(生产日期为2023.2.3,保质期:12个月)。2024年3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内容依法对舒城县干汊河镇吴成秀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投诉涉及的3瓶“娃哈哈”牌晶莹葡萄水(净含量:500g,生产日期为:2023.2.3,保质期:12个月);3瓶“娃哈哈”牌蜂蜜水果绿茶(净含量:500g,生产日期为:2023.2.7,保质期:12个月);6瓶“康师傅”牌轻养果荟艺果小酪芒果味饮品(净含量:500nl,生产日期:2023.3.23,保质期:12个月)。执法人员对上述过期饮料依法予以扣押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2024年4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故本局依法终止调解,且当事人承认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过期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0.3元;3、处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3330 | 2024-06-25 | 2025-06-24 | 2027-06-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干汊河镇 | 舒城县干汊河镇吴成秀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KQ1K1T | 穆方桂 | 舒市监处罚〔2024〕224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年2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举报称于2024年2月27日在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购买到过期的“久惠”牌香辣香脆肠(生产日期为2023.8.18,保质期:180天)。2024年3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内容依法对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投诉涉及的过期食品。 2024年3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故本局依法终止调解,且当事人承认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0.05元;2、处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005 | 2024-06-25 | 2025-06-24 | 2027-06-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干汊河镇 | 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彬彬小吃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D3DCBU2W | 刘会明 | 舒市监处罚〔2024〕30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年4月11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到12345热线投诉举报称于2024年4月11日在九龙寨生态园购买到过期的辣条(生产日期为2023.10.2,保质期:6个月)。2024年4月1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内容依法对舒城县岳彬彬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在其经营的自动售卖机中发现投诉涉及5袋的“小鹏食品”牌老式大辣片(生产日期为:2023.10.2保质期为:6个月)。执法人员对上述过期食品依法予以扣押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2024年4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故本局依法终止调解,且当事人承认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经营的过期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0.5元;3、处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1550 | 2024-06-25 | 2025-06-24 | 2027-06-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岳彬彬小吃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干汊河镇老武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3DBU99 | 童阳武 | 舒市监处罚〔2024〕226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年3月1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举报称于2024年3月1日在舒城县干汊河镇老武超市购买到过期的“佳香”牌原力包面包(生产日期为2023.9.18,保质期:135天)和木糖醇蛋糕(生产日期为2023.9.2,保质期:150天)。2024年3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内容依法对舒城县干汊河镇老武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投诉涉及的过期食品。2024年3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故本局依法终止调解,且当事人承认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0.5元;2、处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050 | 2024-06-25 | 2025-06-24 | 2027-06-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干汊河镇 | 舒城县干汊河镇老武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棠树乡谈勇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D0NXM | 谈勇 | 舒市监处罚〔2024〕267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雅佳福牌炼乳吐司面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0.8元;2.罚款1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0.8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08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棠树乡 | 舒城县棠树乡谈勇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朱道芝 | 自然人 | 舒市监处罚〔2024〕265号 | 无营业执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当事人无营业执照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富泰冠华牌蜂巢华夫蛋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属无营业执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0.00100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舒城县 | 朱道芝无营业执照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唐儒春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JUP8B | 唐儒春 | 舒市监处罚〔2024〕303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2024年5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举报称于2024年4月19日在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购买到过期的“双汇”牌小酷哥鸡肉肠(生产日期为2023.9.7,保质期:6个月)。2024年5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投诉举报内容依法前往舒城县干汊河镇客满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超市已经转让给唐儒春经营,由于转让时间较短,该超市门头及收款码尚未更换,且该超市正在进行装修翻新,故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投诉举报涉及的过期食品。 2024年5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故本局依法终止调解,且当事人承认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0.3元;3、处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030 | 2024-06-25 | 2025-06-24 | 2027-06-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唐儒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12315 | |||
舒城县千人桥镇凤云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UW1X4 | 周凤云 | 舒市监处罚〔2024〕33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辣白菜味(调味面制品)”45袋;(二)罚款500.00元 | 0.050000 | 2024-06-25 | 2025-06-25 | 2027-06-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凤云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2315 | |||
舒城县百神庙镇好又多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L6077 | 吴玖飞 | 舒市监处罚〔2024〕30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3元;2、罚款10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3元。 | 0.100000 | 0.000300 | 2024-06-24 | 2025-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舒城县百神庙镇好又多生活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12315 | ||
舒城县百神庙镇明生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LYNX35 | 赵明生 | 舒市监处罚〔2024〕30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针挑香蒸肉粉”6袋和违法所得2元;2、并处罚款1000元。罚没款合计1002元。 | 0.100000 | 0.000200 | 2024-06-24 | 2025-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舒城县百神庙镇明生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12315 | ||
舒城县百神庙镇郑圩便民服务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PUQQXG | 李启云 | 舒市监处罚〔2024〕30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好肉麻芝麻牛味条”5袋和违法所得0.26元;2、罚款1000.00元。罚没款合计1000.26元。 | 0.100000 | 0.000026 | 2024-06-24 | 2025-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百神庙镇 | 舒城县百神庙镇郑圩便民服务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 12315 | ||
舒城县柏林乡小韩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TWDU30 | 韩太锁 | 舒市监处罚〔2024〕301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年5月6日,我局接消费者投诉举报对舒城县柏林乡小韩生活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消费者投诉涉及的同批次食品,经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证据材料。当事人承认了向投诉人销售了过期食品的事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1000.00元 | 0.100000 | 0.000300 | 2024-06-24 | 2027-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小韩生活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柏林乡王生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Q0FU7K | 王生 | 舒市监处罚〔2024〕300号 |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2024年5月6日,我局接消费者投诉举报到舒城县柏林乡王生超市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在该超市食品货架上发现与待售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涉及的同批次食品1.04斤,进价25元/斤,售价28元/斤,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予以扣押,当事人现场提供了涉案食品的进货票据,无法提供该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无销售记录。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佩兰”牌瓜蒌子(奶油味)1.04斤;2、没收违法所得0.50元;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2962 | 2024-06-24 | 2027-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王生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12315 | ||
舒城县川萍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YDTG1M | 林胜 | 舒市监处罚〔2024〕33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3瓶“芬达”饮料;2、没收违法所得2元;3、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 0.100000 | 0.001400 | 2024-06-25 | 2027-06-25 | 2027-06-25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川萍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舒州太太餐饮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W1Y657X | 彭俊峰 | 舒市监处罚〔2024〕311号 |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当事人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当事人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并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并留存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00.00。 | 0.500000 | 0.010000 | 2024-06-21 | 2027-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舒州太太餐饮有限公司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旺德福酒楼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X9U31Y | 王燕 | 舒市监处罚〔2024〕31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 经营超过保质期限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限的2盒过期“蒙牛”牌纯牛奶;二、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6-24 | 2025-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王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杭埠镇瑞鑫园食品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7KNY7E | 祁敏 | 舒市监处罚〔2024〕24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 当事人生产的步步糕经抽检,检验结果显示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属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1元。 | 0.500000 | 0.001100 | 2024-06-24 | 2025-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杭埠镇 | 舒城县杭埠镇瑞鑫园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八点九吃食品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K4RB77 | 李红玲 | 舒市监处罚〔2024〕269号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 当事人从事入网食品经营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从事入网食品经营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依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罚款 | 罚款1000元 | 0.100000 | 2024-06-24 | 2025-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八点九吃食品店从事入网食品经营未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案 | 12315 | ||||
舒城县正勤食品厂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586141205T | 汪正勤 | 舒市监处罚〔2024〕3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二条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80元;3罚款10000元。 | 1.000000 | 0.018000 | 2024-06-24 | 2024-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正勤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李军熟食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RYYCE4M | 李军 | 舒市监处罚〔2024〕258号 | 无证经营无标签的散装食品 | 当事人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朋友圈销售无标签的散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结合裁量条款给予处罚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3元;3、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3300 | 2024-06-24 | 2025-06-24 | 2027-06-2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李军熟食店无证经营无标签的散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桃溪镇孔府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H0N102 | 孔令旭 | 舒市监处罚〔2024〕25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0.92元;2、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 0.100000 | 0.000092 | 2024-06-21 | 2027-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桃溪镇 | 舒城县桃溪镇孔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晓李粮油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W9RX03 | 俞昌荣 | 舒市监处罚〔2024〕28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雪碧”一瓶;2、罚款500元,上缴财政。 | 0.050000 | 0.000700 | 2024-06-21 | 2027-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晓李粮油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家和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94579F | 汪宏程 | 舒市监处罚〔2024〕29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三十香肉料王中王”一袋;2、没收违法所得3元;3、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 0.100000 | 0.000600 | 2024-06-21 | 2027-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家和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兵蛋糕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1ECA1U | 施家兵 | 舒市监处罚〔2024〕29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爆米花”一桶;2、没收违法所得2.5元;3、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 0.100000 | 0.000750 | 2024-06-21 | 2027-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开发区 | 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兵蛋糕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桃溪镇人佳日化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B1K1T | 李军 | 舒市监处罚〔2024〕29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生粉”2袋;2、没收违法所得0.5元;3、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 0.100000 | 0.000450 | 2024-06-21 | 2027-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桃溪镇 | 舒城县桃溪镇人佳日化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桃溪镇任玉琼生活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DCU9Q | 袁祖兵 | 舒市监处罚〔2024〕29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徽掌佬香料组合”一袋;2、没收违法所得0.5元;3、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 0.100000 | 0.000550 | 2024-06-21 | 2027-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桃溪镇 | 舒城县桃溪镇任玉琼生活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桃溪镇老七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WHH6X | 谢申俊 | 舒市监处罚〔2024〕293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东坡香肘”2袋;2、没收违法所得1.9元;3、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 0.100000 | 0.001990 | 2024-06-21 | 2027-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桃溪镇 | 舒城县桃溪镇老七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回头客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飞霞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DFQXE72B | 贾中英 | 舒市监处罚〔2024〕26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0.6元 | 0.100000 | 0.000060 | 2024-06-21 | 2024-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回头客生活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飞霞店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蒋平日杂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8KH87X | 蒋平 | 舒市监处罚〔2024〕25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元 | 0.100000 | 0.000100 | 2024-06-21 | 2024-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蒋平日杂店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堰池日杂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QH632X | 涂道芬 | 舒市监处罚〔2024〕26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元 | 0.100000 | 0.000100 | 2024-06-21 | 2024-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堰池日杂商店经营超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合润嘉百货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D2KG9E | 施华进 | 舒市监处罚〔2024〕263号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六项规定 | 经营霉变和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15.8元。 | 0.100000 | 0.001580 | 2024-06-21 | 2024-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合润嘉百货超市经营霉变和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案 | 12315 | ||
周歧菊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T0CYB67 | 周歧菊 | 舒市监处罚〔2024〕236号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 经营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20元。 | 0.100000 | 0.002000 | 2024-06-21 | 2024-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周歧菊经营农残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顾记调味品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94E6P | 顾塔 | 舒市监处罚〔2024〕250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结合量裁条款给予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元。 |
0.100000 | 0.00020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顾记调味品经营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徽盐连锁沙埂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N0C2G | 吴晨桃 | 舒市监处罚〔2024〕32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4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0.4元。 | 0.100000 | 0.000040 | 2024-06-21 | 2024-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徽盐连锁沙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青葱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G6ET41 | 张铁权 | 舒市监处罚〔2024〕32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0.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0.5元。 | 0.100000 | 0.000050 | 2024-06-21 | 2024-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一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青葱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安徽柚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THWRL0U | 朱从文 | 舒市监处罚〔2024〕23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经调查,2023年12月27日,当事人采购赵县盈畅食品厂生产的散装食品惠长久牌江米条60千克,共计花费1500元。该产品包装上标注情况如下:品名:江米条;产品标准号:GB/T20977;登记证号:1130133020071:保质期:6个月;生产厂家:赵县盈畅食品厂;净含量:计量称重。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散装食品,指在经营过程中无食品生产者预先制作的定量包装或者容器、需要称重或者计件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以及称重或者计件后添加包装的食品。在经营过程中,食品经营者进行的包装,不属于定量包装。当事人购进计量称重的大包装惠长久牌江米条产品系散装食品。当事人购进大包装散装食品后私自分装成200克、900克的定量包装,产品标签标注有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依法认定为预包装食品。当事人通过自营的拼多多柚宁食品专营店对外销售,累计以单价6.9元/袋销售200克产品282单,销售56.4千克,货值1945.8元,以16.9元/袋销售900克产品4单,销售3.6千克,销售货值67.6元,累计销售60千克,货值合计2013.4元。违法所得513.4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513.4元,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513.4元。 | 0.100000 | 0.05134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安徽柚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 12315 | ||
舒城县张母桥镇梁昌俊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R911F6A | 董金兰 | 舒市监处罚〔2024〕217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2024年4月17日,投诉人在当事人门市部内购买了奥锦奇烤卤香脖: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7月14日;保质期:9个月。截至投诉人购买时,涉诉产品已超过有效保质期。涉诉产品为当事人于今年1月2日元旦期间购进,购入1箱共计25包,购入价格2.2元/包。保质期内售出24包,售价2.5元/包,剩余1包于4月16日被投诉人购买。上述涉诉超过保质期的奥锦奇烤卤香脖货值共计2.5元,违法所得0.3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0.3元,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000.3元。 | 0.100000 | 0.00003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张母桥镇 | 舒城县张母桥镇梁昌俊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棠树乡利平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PRN4E | 夏义平 | 舒市监处罚〔2024〕256号 |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 2024年4月19日,投诉人在当事人门市部内购买了安和品紫米小口袋面包: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7日;保质期:90天。截至投诉人购买时,涉诉产品已超过有效保质期。涉诉产品为当事人今年2月2日春节期间购进,购入1箱共计2千克,购入价格40元。保质期内售出1.5千克,剩余0.5千克中,有0.19千克在3月16日到期后,被投诉人于4月16日购买,其余0.31千克于五一劳动节前经销商调货后带走。上述涉诉超过保质期的安和品紫米小口袋面包货值共计5.7元,违法所得1.9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没收违法所得1.9元,罚款1000元,罚没款共计1001.9元。 | 0.100000 | 0.00019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棠树乡 | 舒城县棠树乡利平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城关镇家纪蔬菜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UKB51 | 周家纪 | 舒市监处罚〔2024〕249号 | 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 2024年4月2日,我局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 APH-SP-2403D2842)显示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6元; 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60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城关镇 | 舒城县城关镇家纪蔬菜经营部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高峰乡祥兰超市(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D6W8T82D | 胡祥兰 | 舒市监处罚〔2024〕316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盐津铺子”牌素牛排0.1kg;2.罚款1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0.4元。 | 0.100000 | 0.00004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高峰乡 | 舒城县高峰乡祥兰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高峰乡华中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P0R373N | 朱守德 | 舒市监处罚〔2024〕315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罚款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0.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00.5元。 |
0.100000 | 0.000050 | 2024-06-21 | 2025-06-21 | 2027-06-2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高峰乡 | 舒城县高峰乡华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阙店乡惠农源超市二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H8XT1D | 苏成圣 | 舒市监处罚〔2024〕298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1.2元; 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120 | 2024-06-20 | 2024-06-20 | 2027-06-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舒城县阙店乡惠农源超市二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阙店乡梅琴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EJCW0J | 许梅琴 | 舒市监处罚〔2024〕29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0.5元; 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050 | 2024-06-20 | 2024-06-20 | 2027-06-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舒城县阙店乡梅琴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阙店乡百信欢乐购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6LM7Y | 杜荣根 | 舒市监处罚〔2024〕15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1元; 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0100 | 2024-06-20 | 2024-06-20 | 2027-06-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阙店乡 | 舒城县阙店乡百信欢乐购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欣然商贸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D3AM8W0K | 李欣然 | 舒市监处罚〔2024〕327号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啤酒 | 当事人销售的“雪花”系列啤酒整件外包装箱侧面及单瓶的标签喷码被人为擦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结合裁量条款予以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标签喷码被人为擦除的4箱雪花系列啤酒;2、没收违法所得214元、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21400 | 2024-06-20 | 2025-06-20 | 2027-06-20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欣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啤酒案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胜利饭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19QXK | 郭书生 | 舒市监处罚〔2024〕32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过期食品原料;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6-18 | 2024-06-18 | 2027-06-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胜利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德运饭庄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RNA590 | 王永奎 | 舒市监处罚〔2024〕32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过期食品原料;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6-18 | 2024-06-18 | 2027-06-18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德运饭庄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泓源山庄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F9U60P | 张宏娟 | 舒市监处罚〔2024〕319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过期食品原料;2.罚款500元 | 0.050000 | 0.000000 | 2024-06-13 | 2024-06-13 | 2027-06-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泓源山庄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千人桥镇茂云商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QH4W79M | 宋茂云 | 舒市监处罚〔2024〕31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芋泥三明治面包”4.7斤;(二)罚款500.00元 | 0.050000 | 2024-06-17 | 2025-06-17 | 2027-06-1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已执行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千人桥镇 | 舒城县千人桥镇茂云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12315 | |||
舒城县文王板栗专业合作社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3341523MA2N81CC2N | 孙流柱 | 舒市监处罚〔2024〕25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项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没收违法所得38元;2.罚款1000元。 | 0.100000 | 0.003800 | 2024-06-13 | 2024-06-13 | 2027-06-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文王板栗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春秋乡金果巷农产品经营部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PY75HX8 | 孙宏 | 舒市监处罚〔2024〕24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 | 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散装食品违法行为、经营标注虚假标签内容的散装食品违法行为、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违法行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1.5元;3.罚款2150元。 | 0.215000 | 0.008150 | 2024-06-13 | 2024-06-13 | 2027-06-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春秋乡 | 舒城县春秋乡金果巷农产品经营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散装食品及发布虚假广告案 | 12315 | |||
舒城县晓天镇大河村乡野土特产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2L0K7H | 班秀英 | 舒市监处罚〔2024〕30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散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4-06-14 | 2025-06-14 | 2027-06-14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晓天镇 | 舒城县晓天镇大河村乡野土特产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散装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柏林乡亿家人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WKG6Q38 | 姚雨 | 舒市监处罚〔2024〕218号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年3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称2024年3月14日在舒城县柏林乡亿家人超市店内购买的“力诚“牌香辣风味台式小香肠已过期,2024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超市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投诉举报涉及的过期食品,该超市经营者承认向举报人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违法所得0.40元,罚款1500元 | 0.150000 | 0.000040 | 2024-06-11 | 2027-06-11 | 2027-06-11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柏林乡 | 舒城县柏林乡亿家人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安徽方达茶业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523MA2N57PFX6 | 笪贤娟 | 舒市监处罚〔2024〕257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 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警告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 2024-06-13 | 2025-06-13 | 2027-06-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舒城县 | 安徽方达茶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桃溪三沟晓扬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NAMJ07Y | 张建环 | 舒市监处罚〔2024〕31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6桶泡面;2、没收违法所得0.75元;3、罚款500元,上缴财政。 | 0.050000 | 0.002775 | 2024-06-13 | 2025-06-13 | 2027-06-13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桃溪镇 | 舒城县桃溪三沟晓扬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12315 | |||
舒城县晓天镇方冲村随园小墅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2RK8DH8N | 汪涛 | 舒市监处罚〔2024〕282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经营场所过期食品未显著标示或单独存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警告 |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2024-06-07 | 2025-06-07 | 2027-06-0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不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改正 | 晓天镇 | 舒城县晓天镇方冲村随园小墅经营场所过期食品未显著标示或单独存放案 | 12315 | |||||
舒城县荟百味农家乐 | 个体工商户 | 92341523MA8QXWG718 | 高先平 | 舒市监处罚〔2024〕28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1.没收超市保质期的食品原料;2.罚款500元。 | 0.050000 | 2024-06-07 | 2025-06-07 | 2027-06-07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 | 三年 | 341523 | 公开 | 行政处罚 | 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舒城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 舒城县 | 舒城县荟百味农家乐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 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