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棠树乡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
一、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授诉举报工作。
二、对每起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对有明确被投诉举报人及其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的食品安全问题,应了以登记受理,填写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登记表。
三、对群众投诉举报应当有案先受理,不得相互推诿。成员单位对非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首先接受的部门应填写移送书,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部门应及时将移送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四、按规定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对涉及群体性重大事件,要以最快速度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一般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需检验检测的,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办理或牵头办理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署名投诉举报人。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函告移送部门。
五、对经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可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100-10000元的奖励。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0564-859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