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春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春学期
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1287号)精神,依据你校2023年在校就餐人数,现提前下达你校2023年度春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指标 元。并作如下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精神,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标准每生每天5元。资金支付须在县教育局营养办确认的额度内办理。
二、膳食补助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舒城县教育经费国库集中支付操作规程(试行)》(舒教〔2020〕105号)规定的程序使用。
三、膳食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结余滚存使用。就餐人数变动将于年度末结算。各校要加强对学生人数的核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补助,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四、县教育局将会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件》(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舒城县2023年春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
指标明细表
2023年3月13日
舒城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