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春秋乡 > 户籍管理 > 出生登记 > 随母入户

【办事指南】出生登记(随母入户)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4-08 19:48来源:舒城县春秋乡点击数: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4、所需材料:(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