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2-24 22:02来源:舒城县春秋乡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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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签发、传输、制作、发放
4、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年满16周岁的还应当交验社保卡、学生证、毕业证等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之一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