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学期春秋乡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常态化落实“学前教育应招尽招、应入尽入”,进一步规范春秋乡中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结合春秋乡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春秋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儿童发展为根本,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宗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免试入园原则。春秋乡中心幼儿园及辖区内各分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测试。另外,需插班中班、大班的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请家长自行到幼儿园咨询、报名。
- 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凡年满3-4周岁、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幼儿园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幼儿园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儿童入学年龄开设托班,但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儿童必须年满3周岁。
四、招生办法
春秋乡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 公布招生方案:制定《春秋乡中心幼儿园2024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秋季新生幼儿报名工作。8月28日—8月31日,家长需带领孩子并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幼儿页)、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心幼儿园或各分园报名。经核实相关证件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工作要求
- 加强招生宣传。招生前将招生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 做好招生服务。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 规范办园行为。一是幼儿园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二是幼儿因病无法坚持入园的应办理病假、缓学等手续,幼儿园不得随意取消其入园资格。在园幼儿无任何原因两个月未出勤的按自动退园处理,幼儿园按要求办理相关退园手续,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三是幼儿园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以招生为由擅自收取赞助费、特色班、一次性收费等行为,增加家长负担。
- 完善学籍管理。继续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并于9—10月两个月完成学前教育新招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提交工作。
- 加强组织监管。建立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平稳。中心幼儿园及各分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积极主动化解矛盾,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舒城县春秋乡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