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高峰乡暂住登记(居住登记)办理

发表时间:2025-06-17 11:09来源:舒城县高峰乡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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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理部门

舒城县公安局高峰派出所

2、 办理条件:

1)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

3)在近亲属家中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申报居住登记。

4)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培训的人员,分别由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培训机构负责登记;在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人员,由救助管理站负责登记。负责登记的单位,应当自办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登记情况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5)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派出所。

3、 办理流程

开始——申请——登记——结束

4、 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相关证明材料

5、 办理时限

当场登记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