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文件3.《关于进一步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文件。
二、政策对象
经舒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援助对象。
三、申请条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缴费凭证为地税缴费发票或农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对帐存折》(将办理年度的代扣养老保险费记录打印出来);③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④申请人的农行卡复印件。⑤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并由乡镇或社区经办人签字盖章、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其家庭的《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以下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申报;
2、乡镇(社区)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舒城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3、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放。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1室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九、咨询电话
0564-8689077
十、补贴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年度补贴标准与上年度保持不变,2023年申报2022年度社保补贴。2022年1-12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350元/人/月、低保450元/人/月。2022年1-12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