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关于招聘红色文化和政务讲解员的公告
高峰乡关于招聘红色文化和政务讲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红色文化和政务讲解工作,提升红色文化和政务讲解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红色文化和政务讲解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有志于为家乡发展服务;
(二)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衷于基层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舒城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四)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水平,熟练电脑操作,能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二)现役军人;
(三)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四)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的,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
(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六)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参加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七)有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
(八)其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高峰乡党建办,联系人:程婷婷17730440119,0564-8540108。
3.报名方式:可由所在党组织推荐,也可由本人直接到乡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高峰乡公开招聘红色文化和政务讲解员报名表》1份(须本人填写,组织推荐的需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4.报名资格预审:由乡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报名资格预审。同时征求公安、纪检、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对评价较差、群众反映不适宜参加聘任的报名者,预审不予通过。预审结果及时通知报名人。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考核。
1.笔试。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在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均入围考核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内容主要是综合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规定,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均进入体检。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到所在村、村民组或所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考虑,提出3名人选建议名单,并报乡党委会研究。考核中若发现被考察对象或其家庭成员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在乡村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取消资格。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经乡党委会研究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资格。
四、培养和使用
(一)新选拔人员试用或储备
选拔的人员,按照成绩排名并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到新四军四支队纪念馆或站所办跟班学习。跟班学习人员试用期1个月,须按规定期限报到并服从乡党委安排,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试用期满考核
试用期结束的,经乡党委考察合格,条件成熟的,经乡党委研究,聘用为乡级红色文化和政务讲解员,并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两年。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报酬按照4000元/月支付;试用期满后,条件成熟,经乡党委研究聘用的,按照5000元/月支付。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乡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高峰乡党建办负责解释。
附件:《高峰乡公开招聘红色文化和政务讲解员报名表》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