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高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表时间:2025-04-07 09:17来源:舒城县高峰乡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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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高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舒城县高峰乡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包括分为乡域和乡政府驻地两个层次,其中乡域面积67.16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规划面积3.95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南部大别山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区,环万佛湖旅游节点,红色研学、健康养生度假与生态发展示范乡。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落实上位规划指标要求,综合考虑高峰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条件及规划目标,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至2035年,乡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4.98公顷;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218.93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区多点”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心:以乡政府所在地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两轴:S603镇村综合发展轴和S454镇村综合发展轴;

三区:乡域北部的环湖旅游发展区、中部的农业集中发展区和南部的生态红旅发展区;

多点:百花村、高阳村、青松村、新旗村休闲旅游节点,明花村、普明村、普庆村、朱湾村、高峰村观光农业节点,西港村、东港村、徐湾村文化旅游节点,陶湾村、古塘村、普明村生态旅游节点。

四、村庄布局优化

1、镇村体系

综合考虑高峰乡当地人口规模、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交通区位等因素,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在村庄分类基础上规划形成“乡政府驻地 + 中心村 + 自然村”的三级镇村等级体系。

2、行政村分类

结合乡域内行政村发展现状,优化细化上位规划要求。至2035年,明花村、普明村、普庆村、陶湾村、朱湾村5个行政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高峰村、古塘村、西港村、徐湾村、东港村5个行政村为特色保护类村庄;百花村、高阳村、青松村、新旗村4个行政村为其他类村庄。

3、村庄居民点分类

按照安全优先、适度集聚、配套完善、服务生产的原则,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乡域内村庄居民点分类。至2035年,高峰乡提升型居民点41个,稳定型居民点120个,收缩型居民点55个,撤并型居民点41个。

五、乡政府驻地规划

1、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带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核:乡政府驻地发展核。主要为乡政府驻地片区提供行政办公、文化娱乐、教育医疗等服务;

两带:沿S454的城乡发展带以及胡家河滨水生态景观带;

三区:综合服务区、旅游接待区、品质生活区。

2、具体内容

形成“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的三级交通网络体系。优化道路布局,增加路网密度,结合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完善静态交通,构建内畅外联的道路交通体系。

规划通过对高峰乡政府驻地现状、自然地理要素、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乡发展战略、重点产业项目、重要交通设施布局等多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合理用地布局,完善乡政府驻地居住、商贸、文旅、加工、公共服务等功能。

协同生活生产功能,构建高效宜居的职住空间。规划保留现有居住空间,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居住用地,优化居住功能组团布局;立足总体功能定位,布局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强化高峰乡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优化设施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街巷为基本空间单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活动空间,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设施用地,形成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筑牢生态本底,践行绿色发展。保护胡家河两岸绿化空间,协同自然山体、公共景观塑造景观节点,构筑蓝绿交织的生态格局。

分类推进城市更新。采用以改造利用为主、拆除重建为辅的更新模式,对高峰乡乡政府驻地内旧住区、旧村庄等地块进行有序更新,通过盘活存量空间改善城市空间品质,补齐城乡功能短板,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附图1:乡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

附图2:乡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附图3:乡政府驻地用地布局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