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皖财建[2022]1383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
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
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2]396号),现下达你市、县(市、区)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第一批),用于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203,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及时将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和项目与“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进行数据挂接,严格按照《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指南(2022修订》(交办规划函[2022]1472号)有关要求,对建设、养护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后形成的实物工作量、政府采购等信息在内的数据情况,落实“交叉审核”责任。
二、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三、上述支出列入2023年预算,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附件: 1.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
算(第一批)以奖代补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以奖代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21日